凡不符合上述規定的考生,均須辦理借考手續,經報名點及報名所在縣(市、區)招辦審核批準后方可辦理相關報名手續。借考考生的高考電子檔案、體檢以及志愿填報等工作一律由報名地招辦及相關部門負責。
2017年考生借考有何規定?
答:申請報考高等學校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應屆畢業生,原則上遵循“高考與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在同一屬地報名考試的原則”,在報名地市、縣(市、區)招辦指定的地點辦理報名手續;往屆生、社會考生以及在外省借讀的我省戶籍考生在其戶籍所在市、縣(市、區)招辦指定的地點辦理高考報名手續。
凡不符合上述規定的考生,均須辦理借考手續,經報名點及報名所在縣(市、區)招辦審核批準后方可辦理相關報名手續。借考考生的高考電子檔案、體檢以及志愿填報等工作一律由報名地招辦及相關部門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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