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的競賽活動申報將于今年5月開始,通過審核的競賽活動名單將于8月底前在教育部官網公布。
3月15日,教育部等四部門公布修訂后的《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據悉,2022年的競賽活動申報將于今年5月開始,通過審核的競賽活動名單將于8月底前在教育部官網公布。
根據《管理辦法》,從今年起,競賽活動清單每三年動態調整一次,同意舉辦的競賽活動有效期限原則上為3年,在此期間每年舉辦不得超過1次,即2022年通過評審的競賽活動原則上可在名單公布后的3年里每年舉辦一次。2022年申報結束后,下一次申報將于2025年進行。
《管理辦法》強調,任何學校、學生及家長堅持自愿原則參加競賽活動。競賽活動的組織舉辦要做到“八個不得”,一是堅持公益,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二是競賽各項工作不得進行委托、授權;三是任何單位、組織及個人不得向學生、學校收取各種名目的費用,做到“零收費”;四是不得指定參與競賽活動時的交通、酒店、餐廳等配套服務;五是不得通過面向參賽學生組織與競賽關聯的培訓、游學、冬令營、夏令營等方式,變相收取費用;六是不得推銷或變相推銷資料、書籍、輔助工具、器材、材料等商品;七是不得面向參賽的學生、家長或老師開展培訓;八是不得借競賽之名開展等級考試違規收取費用。
同時,《管理辦法》要求,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中小學校、各類教育機構和其他機構均不得組織承辦或組織中小學生參加清單之外的競賽活動,不得為違規競賽提供場地、經費等條件;并要求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加強屬地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對違規競賽嚴肅查處。
記者了解到,教育部設立了專門的舉報投訴電話(010-66092315、66093315),同時要求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公布投訴舉報電話,廣泛接受社會監督。教育部將會同相關部門通過調研、巡查、暗訪等各種方式,強化對競賽活動的監督檢查,對違規舉辦的競賽活動將嚴肅處理,有關處理情況及時通過教育部官方渠道向社會公告。
來源:本文內容搜集或轉自各大網絡平臺,并已注明來源、出處,如果轉載侵犯您的版權或非授權發布,請聯系小編,我們會及時審核處理。
聲明:江蘇教育黃頁對文中觀點保持中立,對所包含內容的準確性、可靠性或者完整性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不對文章觀點負責,僅作分享之用,文章版權及插圖屬于原作者。
Copyright©2013-2025 ?JSedu114 All Rights Reserved. 江蘇教育信息綜合發布查詢平臺保留所有權利
蘇公網安備32010402000125
蘇ICP備14051488號-3技術支持:南京博盛藍睿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思必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百度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