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蘇省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意見》正式發布,對于高考時間、志愿填報時間、評卷、招生計劃等均做了詳細的規定。高考各科目的評分細則保密期限到底有多長?招生計劃是怎樣安排的?一起來看...
日前,《江蘇省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意見》正式發布,對于高考時間、志愿填報時間、評卷、招生計劃等均做了詳細的規定。高考各科目的評分細則保密期限到底有多長?招生計劃是怎樣安排的?一起來看看——
評卷
統考科目(含選測科目)答卷的評閱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所有科目均實行計算機網上評卷。各市教育局和各有關高校要認真做好評卷教師的推薦和資格審核工作。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確定江蘇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各科目評分細則密級的通知》(蘇教考函〔2017〕4號),我省普通高考各科目評分細則為國家秘密級秘密,保密期限為5年,知悉范圍為各相關學科評卷教師及工作人員。承擔評卷任務的高校要切實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嚴格按照網上評卷的有關規定,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務必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評卷工作任務。
招生計劃
高校在我省安排的招生計劃,經其主管部門核定、批準后,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報送至省教育考試院,由省教育考試院在考生填報志愿前向社會公布。
高校招生計劃分科類公布。其中,公布文科類、理科類分專業招生計劃時,由招生高校依據培養目標、生源情況等,自主確定對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兩門選測科目及等級要求。
根據教育部規定,安排跨省(區、市)招生的本科高校可以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預留不超過本校本科招生計劃總數1%的計劃,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高校須將預留計劃數及其使用原則等向社會公開。
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會公布有關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內容必須合法、真實、準確、表述規范,應符合國家相關法規和我省的招生政策。各高校應制定適應我省高考方案的相關錄取規則。凡高校招生章程與國家或我省招生政策相違背的,一律以國家或我省的招生政策為準。
根據教育部規定,高校須在規定時間內將本校招生章程上傳至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gaokao.chsi.com.cn)“陽光高考”招生信息發布及管理平臺(以下簡稱“陽光高考”平臺),由其主管部門依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招生政策規定,對招生章程進行核定,核定后方能向社會公布。一經公布,不得擅自更改。
各高校在報送招生計劃的同時,須將本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網址和聯系方式一并報省教育考試院。我省將在公布招生計劃的同時,匯總并公布各高校招生章程的網址和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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