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我區2020年小學招生入學工作,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鼓樓區2020年
小學招生入學工作實施辦法
為進一步做好我區2020年小學招生入學工作,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
基本原則
嚴格執行《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規定,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根據南京市《2020年全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意見》(寧教[2020]5號)文件精神,堅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號)和《江蘇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蘇教基〔2020〕4號)相關要求,確保招生入學工作規范有序。
二
招生辦法
(一)招生對象
年滿六周歲(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適齡兒童。本區適齡兒童確因身體等原因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法定監護人)應在其年滿6周歲當年向所屬施教區小學提出申請,并提供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醫學診斷證明,由區教育局審核批準。殘疾兒童入學年齡可視不同情況放寬到7周歲或8周歲。任何學校不得招收不足六周歲的兒童入學。
(二)公辦小學招生
1
施教區免試就近入學
施教區內適齡兒童入學,應具有所在施教區家庭正式常住戶口,其戶口原則上應隨父母(法定監護人)在同一戶籍,且戶籍與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持有者僅為適齡兒童的法定監護人,下同)、實際常住地三者一致的,方可在施教區小學報名入學。原則上,新生入學報名的一年前須辦理好上述相關手續,并實際居住在戶籍、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所在地。每套住房原則上只安排一名適齡兒童在施教區小學就讀(多胞胎、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
(1)施教區內戶籍與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實際常住地三者一致,屬下面情況之一,并持有相應證明的,也可在施教區小學就讀:
①適齡兒童戶口隨父母一方,并在施教區常住,另一方是現役軍人、務農、外地戶口或出國定居的;父母離異,兒童戶口隨法定監護人在施教區常住的。
②適齡兒童戶口單立或隨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區常住,其父母雙方都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現役軍人及公派出國工作的專家、技術人員。
③適齡兒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隨父母戶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處落戶,其父母雙方均未購買或分配過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處實際常住且戶口從未遷移的。
(2)特殊情況:
①拆遷家庭適齡兒童按以下要求報名:
拆遷家庭未安置新房的,應出具相關部門拆遷證明材料,在原施教區小學報名;
已安置新房且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的,應到新安置房所在地的施教區小學報名;
所安置新房已交付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的,憑相關證明材料,由新安置所在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校就讀。
②以下情況由區教育局依據相關政策統籌安排入學,不參加熱點公辦小學的電腦派位:
適齡兒童與法定監護人不在同一戶籍的;戶籍與常住地、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不一致的;集體戶或戶籍空掛且家庭無房產的。
報名登記工作開始后適齡兒童家庭住房或戶籍變更的;未在規定時間報名的。
戶籍審核中出現的其它特殊情況等。
本區戶籍適齡兒童父母(法定監護人)應于指定日期到施教區小學為適齡兒童報名登記。有意向就讀民辦小學的適齡兒童,也需要到施教區小學報名登記,以保證入學不受影響。報名登記時須出具父母(法定監護人)及適齡兒童的戶口簿、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出生證及兒童預防接種證等有關證件(證明)。適齡兒童父母(法定監護人)應確保相關證件的真實有效,如與事實不符,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其正常入學資格,并由區教育局按照相關政策處理。
2
公辦小學空余學額電腦派位入學
依據《2020年全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意見》(寧教[2020]5號)文件精神,繼續推行熱點公辦小學空余學額電腦派位。區教育局根據小學招生計劃及施教區適齡兒童報名登記等情況,確定并公布實行電腦派位的公辦小學名單及電腦派位計劃。
3
特殊兒童入學
依據《2020年全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意見》(寧教[2020]5號)文件精神,積極推進融合教育。普通小學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經教育診斷與評估認定、具備隨班就讀條件的適齡特殊兒童入學或休學康復后復學,嚴格做到“零拒絕”。
4
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是指非南京市戶籍、在寧務工人員的隨遷子女,其法定監護人應在本區具有合法穩定住所、合法穩定職業,方可提出就學申請,同時須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①家庭戶口簿和隨遷子女父母(法定監護人)身份證;
②由公安部門出具的隨遷子女父母(法定監護人)居住證,需在本區居住地連續居住且滿一年(居住年限計算至當年5月31日止);
③隨遷子女父母(法定監護人)相對穩定工作證明,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及個人在寧繳納社會保險連續且滿一年憑證;或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在寧連續且滿一年有效營業執照(相關證照年限計算均至當年5月31日止);
④出生證、準生證及預防接種證等證件。
符合以上條件的隨遷子女,由其父母(法定監護人)于8月5日到居住證對應的小學登記,待符合入學條件的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學位確定后,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進入公辦小學就讀,不參加電腦派位。若外來務工人員在為其隨遷子女登記時提供與事實不符材料,一經查實,區教育局將不予安排隨遷子女入學。
(三)民辦小學招生
依據《2020年全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意見》(寧教[2020]5號)文件精神,民辦小學與公辦小學同步登記報名、同步錄取、同步注冊學籍。各民辦小學的招生方案需報區教育局審核后向社會公布,同時報市教育局備案。民辦小學嚴格按照核準的招生計劃實施招生,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所有報名人員全部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的,一次性全部錄取。民辦學校應及時公開招生的相關信息。
(四)電腦派位
符合條件的鼓樓區適齡兒童,如有參加電腦派位意愿,其父母(法定監護人)應于7月5日至6日到施教區小學參加電腦派位報名,逾期未報名的,不得補報。參加電腦派位的適齡兒童父母(法定監護人)須填寫電腦派位申請表,并簽字確認。
符合參加電腦派位條件的鼓樓區戶籍適齡兒童,可在實施電腦派位的區內熱點公辦小學和民辦小學中最多選擇2所報名。凡經審核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校就讀的適齡兒童不得參加區內熱點公辦小學電腦派位。派位結束后,如果被電腦隨機派中,需在7月24日16:00前到派中學校進行現場確認,完成后續相關手續。如果被兩所小學同時派中,則需明確選擇其中1所。逾期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電腦派位派中后且經過現場確認的適齡兒童,其他學校不得再錄取。凡電腦派位派中后又放棄的,原施教區學位不再保留,一律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校就讀。參加報名未被派中的適齡兒童,原施教區學位保留。
(五)政策照顧對象
依據上級相關文件精神,對以下對象的子女給予適當照顧:烈士;因公犧牲的軍人,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全國勞模、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和優秀歸國留學人員、對鼓樓區經濟社會發展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等。符合條件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2020年赴湖北一線醫務人員等子女按有關文件精神執行。政策照顧對象由有關部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經審核批準后,根據學校學位情況進行統籌安排。
三
招生日程安排
6月23日(周二),各公辦、民辦小學張貼一年級招生通告。
6月26日至27日(周五、周六),公辦小學本區戶籍新生報名登記。
7月2日(周四),公布區內實行電腦派位的熱點公辦小學和民辦小學名單及電腦派位計劃。
7月5日至6日(周日、周一),小學新生填報電腦派位志愿。
7月12日(周日),區內熱點公辦小學和民辦小學電腦派位。
7月13日(周一),開通網絡查詢電腦派位結果。
7 月13日(周一)至7月24日 (周三),公辦、民辦小學電腦派位確認。
8月5日(周三),符合政策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登記審核。
8月10日(周六),公辦、民辦小學發布入學通知。
四
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學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認真學習、宣傳和執行各級政策要求,制定招生工作方案,統一招生步調,規范、有序做好招生工作。
2.嚴格執行紀律。各校要堅決貫徹落實省市義務教育招生相關要求,全面實行公民同招,嚴格規范招生行為,確保公辦和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政策執行到位。
3.落實監督責任。各學校要完善招生管理辦法,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對于違規違紀行為,一經查實,堅決按照《2020年全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意見》(寧教[2020]5號)及相關政策要求予以處理。
鼓樓區2020年
初中招生入學工作實施辦法
為進一步做好我區2020年初中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
基本原則
嚴格執行《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規定,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根據南京市《2020年全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意見》(寧教[2020]5號)文件精神,堅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號)和《江蘇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蘇教基〔2020〕4號)相關要求,確保招生入學工作規范有序。
二
招生辦法
(一)招生對象
具有本區戶籍的應屆小學畢業生。其中,在區內小學就讀的由現就讀小學組織升學報名;跨區就讀的須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南京市跨區就讀的小學畢業生回戶籍地登記接洽單》、戶口簿、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等有關材料,到區教育局指定地點辦理升學登記手續。
(二)公辦初中招生
1
施教區免試就近入學
應屆小學畢業生應具有所在施教區家庭正式常住戶口,其戶口原則上應隨父母(法定監護人)在同一戶籍,且戶籍與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且持有者僅為畢業生的法定監護人)、實際常住地三者一致的,可正常在施教區初中入學。原則上在初中招生戶籍審查認定工作開始的一年前須辦理好上述相關手續,并實際居住。每套住房原則上只安排一名學生在施教區初中就讀(多胞胎、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
(1)施教區內戶籍與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實際常住地三者一致,屬下面情況之一,并持有相應證明,也可在施教區初中就讀:
①畢業生的戶口隨父母一方,并在施教區常住,另一方是現役軍人、務農、外地戶口或出國定居等情況的;
②父母離異,畢業生的戶口隨法定監護人(有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且持有者僅為畢業生的法定監護人)在施教區常住的;
③畢業生的戶口隨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有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且持有者僅為畢業生的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在施教區常住,其父母雙方都是不在本市的現役軍人及公派出國工作的專家、技術人員的;
④畢業生的戶口隨父母戶口落在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處(有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且持有者僅為畢業生的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其父母雙方均未購買或分配住房并實際常住且戶口從未遷移過的。
(2)戶籍審定中特殊情況的處理:
原住在我區的畢業生,其家庭因拆遷等原因尚未安置新房或未重新購房的,應出具相關部門證明和有關材料,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已安置新房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的,應出具相關部門證明和有關材料,由新安置房屋所在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3)集體戶或戶籍空掛且家庭無房產等其它特殊情況,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校就讀。
(4)凡戶籍審查認定工作結束后發生的變動,不作為畢業生可否正常在施教區初中入學的依據。
2
公辦初中空余學額電腦派位入學
依據《2020年全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意見》(寧教[2020]5號)文件精神,繼續推行熱點公辦初中空余學額電腦派位。全區初中新生統一報名登記結束后,區教育局根據初中招生計劃及新生報名情況,確定并公布有空余學額的公辦熱點初中名單及電腦派位計劃。
3
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是指非南京市戶籍、在寧務工人員的隨遷子女。符合政策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其父母(法定監護人)應在本區具有合法穩定住所、合法穩定職業,方可提出就學申請,并在就讀的小學進行登記,登記時間為6月22日至7月8日(具體時間由就讀小學通知),登記時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家庭戶口簿和隨遷子女父母(法定監護人)身份證;
(2)由公安部門出具的隨遷子女父母(法定監護人)的居住證,需在本區居住地連續居住且滿一年(居住年限計算至當年5月31日止);
(3)隨遷子女法定監護人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及個人在寧繳納社會保險連續且滿一年憑證;或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在寧連續且滿一年有效營業執照(相關證照年限計算均至當年5月31日止);
(4)就讀本區小學的學籍卡(含全國學籍號)和小學生素質報告書。
符合以上條件的隨遷子女,待符合入學條件的本區戶籍學生學位派定后,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進入指定公辦初中就讀,不參加電腦派位報名。若外來務工人員在為其隨遷子女登記時提供與事實不符材料,一經查實,區教育局將不予安排隨遷子女入學。
(三)民辦初中招生
依據《2020年全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意見》(寧教[2020]5號)文件精神,民辦初中與公辦初中同步登記報名、同步錄取、同步注冊學籍。各民辦初中的招生方案報區教育局審核后向社會公布,同時報市教育局備案。民辦初中嚴格按照核準的招生計劃實施招生。民辦初中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所有報名人員全部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的,一次性全部錄取。民辦學校應及時公開招生的相關信息。
(四)電腦派位
經審核符合條件的應屆小學畢業生,如有參加電腦派位意愿,于7月3日至4日申請填報電腦派位志愿表,逾期未報名的不得補報。在區內各小學就讀的在現就讀小學填報,跨區就讀的到登記報名所在區教育局指定地點填報。
符合參加電腦隨機派位條件的應屆鼓樓區戶籍小學畢業生,可在實施電腦派位的區內公辦熱點初中、民辦初中和南京外國語學校(小升初)中最多選擇其中2所學校報名。凡經審核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校就讀的小學應屆畢業生不得參加區內公辦熱點初中電腦派位。派位結束后,學生如果被電腦隨機派中(報名人數小于招生計劃數時,報名的學生視同派中),需在7月24日16:00前到派中學校現場確認,并完成后續相關手續。被2所學校同時派中,則需明確選擇其中1所學校。逾期未到現場確認的,視為放棄。錄取后的學生不得被其他學校再次錄取,也不得回施教區公辦初中就讀;被派中后選擇放棄的,原施教區學位不再保留,一律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參加報名未被派中的學生,原施教區學位保留。
(五)政策照顧對象
依據上級相關文件精神,對以下對象的子女給予適當照顧:烈士;因公犧牲的軍人,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全國勞模、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和優秀歸國留學人員、對鼓樓區經濟社會發展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等。符合條件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2020年赴湖北一線醫務人員等子女按有關文件精神執行。政策照顧對象由有關部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經審核批準后,根據學校學位情況進行統籌安排。
三
招生日程安排
6月19日至20日(周五、周六),跨區就讀的應屆小學畢業生回戶籍所在區教育局指定地點登記;
6 月23日(周二),公辦初中張貼施教區通告,民辦初中發布招生簡章;
7月2日(周四),公布民辦學校、公辦熱點初中名單和電腦隨機派位計劃;
7月3日至4日(周五、周六),應屆小學畢業生填報電腦派位志愿;
7月12日(周日)上午,民辦學校和區內熱點公辦初中校電腦派位;
7月13日(周一),開通網絡查詢電腦派位結果;
7月13日至24日期間:被電腦隨機派中的學生及其監護人到相關學校,現場辦理錄取確認手續,截止時間為7月24日16:00;
8月10日(周一)前,初中學校發放入學通知書(或公布新生名單),完成招生工作。
四
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學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認真學習宣傳和執行各級政策要求,制定招生工作方案,統一招生步調,規范、有序做好招生工作。
2.嚴格執行紀律。各校要堅決貫徹落實省市義務教育招生相關要求,全面實行公民同招,嚴格規范招生行為,確保公辦和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政策執行到位。
3.落實監督責任。各學校要完善招生管理辦法,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對于違規違紀招生行為,一經查實,堅決按照《2020年全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意見》(寧教[2020]5號)及相關政策要求予以處理。
本辦法由鼓樓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招生咨詢電話:83230069
招生監督電話:8323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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