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設置實施細則〉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業清單〉的通知》(教職成廳〔2018〕1號)要求,我省從2019年5月報名起,對面向社會開考的部分自學考試專業...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設置實施細則〉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業清單〉的通知》(教職成廳〔2018〕1號)要求,我省從2019年5月報名起,對面向社會開考的部分自學考試專業名稱和代碼進行調整,現就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此次專業設置調整后,專業名稱與《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業清單》保持一致。新舊專業名稱和代碼對照情況詳見《江蘇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新舊專業對照表》(點擊文末“閱讀原文”下載附件查看)。已經公布即將停考的專業不再公布新舊專業名稱和代碼的對應關系。
二、教育部考試中心將陸續發布新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基本規范,屆時我省將根據新版專業基本規范對我省各專業考試計劃進行相應調整,并及時向社會公布。新的專業考試計劃公布時,全部啟用新專業名稱和代碼。
三、在新專業名稱和代碼啟用前,考生仍須按原專業名稱和代碼申請畢業;在新專業名稱和代碼啟用后,截止2021年6月30日,按原專業名稱和代碼注冊的考生可在新舊專業名稱中選擇一個專業名稱申請畢業;按新專業名稱和代碼注冊的考生只能按照新專業名稱申請畢業。2021年7月1日開始,所有考生均按新專業名稱申請畢業。
請各位考生根據自己所報專業情況,綜合實踐環節、畢業論文等要求,合理安排個人考試計劃,在規定的時間內,取得本人理想的畢業證書,避免因專業設置調整帶來的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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