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鑒定申報
(一)申報方式
鑒定申報分為團體申報和個人申報兩種方式。
1.團體申報
(1)經許可舉辦職業技能培訓項目的各類教育培訓機構培訓的學員申報鑒定需由所在教育培訓機構通過上海市勞動保障管理信息系統統一辦理。
(2)高等院校和職業學校在校生申報鑒定,需由所在院校通過上海市職業技能鑒定網統一辦理。
2.個人申報
個人申報鑒定需到市鑒定中心職業技能鑒定個人業務受理窗口(天山路1800號4號樓1樓)自行辦理。
(二)申報時間
根據《關于《2016年上海市職業技能鑒定公告》有關操作事項的通知》得知,2016年上海市網絡編輯考試報名時間為:
統考月份 | 受理鑒定申報及 | 下載理論知識統考準考證日期 | 理論知識 |
3月 | 1月16日—2月18日 | 3月18日—3月25日 | 3月26日 |
5月 | 3月16日—4月19日 | 5月20日—5月27日 | 5月28日 |
8月 | 6月24日—7月21日 | 8月19日—8月26日 | 8月27日 |
11月 | 9月14日—10月20日 | 11月18日—11月25日 | 11月26日 |
各級別“理論知識考試”對應統考月份如下:
職業名稱 | 等級 | 統考月份 |
網絡編輯員 | 四級 | 3月、5月、8月、11月 |
網絡編輯員 | 三級 | 5月、11月 |
(三)申報條件
按《2016年上海市職業技能鑒定申報條件》(詳見附件2)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網絡編輯考試申報條件(《目錄》中第七類、第八類項目鑒定申報條件)
——國家職業資格四級(中級)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五級(初級)職業資格證書,以四級(中級)為起點的職業須取得相關職業五級(初級)職業資格證書。
(2)取得由市級以上相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信息服務類資格證書。
(3)取得中等職業教育相關專業畢業證書或高等教育畢業證書。
(4)高等教育相關專業在校生或中等職業教育相關專業在校畢業學年學生。
——國家職業資格三級(高級)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四級(中級)職業資格證書,以三級(高級)為起點的職業須取得相關職業四級(中級)職業資格證書。
(2)取得相關職業四級(中級)職業資格證書的高等教育在校畢業學年學生。
(3)高等教育相關專業在校畢業學年學生。
(4)取得高等教育相關專業畢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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