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教育考試院印發《關于做好江蘇省2024年中職職教高考錄取工作的通知》,對2024年中職職教高考錄取工作作出部署。相關內容一起來看——
日前,省教育考試院印發《關于做好江蘇省2024年中職職教高考錄取工作的通知》,對2024年中職職教高考錄取工作作出部署。相關內容一起來看——
一、中職職教高考本科、
專科第一批次錄取工作
(一)錄取體制
中職職教高考實行“招生院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對符合招生條件、成績達到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下簡稱省控線)并符合投檔要求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按照院校招生計劃數100%,從高分到低分根據考生平行志愿投檔。招生院校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并負責對未錄取考生的解釋及其他遺留問題的處理。省教育考試院監督招生院校執行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情況,糾正違反招生政策及規定的行為。
(二)錄取原則與投檔辦法
錄取工作堅持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按照平行志愿投檔規則進行投檔。
平行志愿的投檔規則是“分數優先、遵循志愿”。普通類專業平行志愿的具體投檔辦法是:根據考生科目組類別(農業科目組按專業技能方向),按照考生投檔成績(文化與專業技能成績之和)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檢索考生所填A、B、C、D、E或A、B、C、D、E、F、G、H志愿,被檢索的5所或8所院校中一經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即向該院校投檔,如沒有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則不能投檔。上述過程完成后,無論檔案是否投出,均視為該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志愿投檔機會。如果考生檔案投到某院校后,因故被退出,將不再補投到該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
藝術類中藝術設計專業技能方向的投檔辦法是:對專業技能成績、文化統考成績均達到省控線的考生,按照投檔成績(文化與專業技能成績之和)從高到低的順序投檔;音樂教育、舞蹈編導專業技能方向的投檔辦法是:對專業技能成績、文化統考成績均達到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照專業技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投檔。
對同分考生的投檔辦法:在投檔時,對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按其專業技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后投檔,如仍有同分情況,則將這部分考生按其志愿全部投檔。
征求平行志愿投檔辦法與平行志愿投檔辦法相同。
(三)獎勵與照顧政策
1.世界技能大賽、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技能大賽、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江蘇技能狀元大賽、江蘇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省創新創業大賽等比賽獲獎考生和省“三創”優秀學生享受的獎勵政策如下。
(1)參加各類技能大賽獲獎的考生,必須參加中職職教高考報名,同時填報參加專業技能考試和文化統考,取得文化統考成績,且獲獎的競賽項目與所報科目組對應,方能享受中職職教高考獎勵政策。鼓勵技能大賽獲獎考生參加全省統一專業技能考試,如專業技能考試成績與獲獎認定專業技能成績不相一致,取二者中較高成績作為專業技能成績。
(2)獲得世界技能大賽獎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技能大賽銀牌及以上、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二等獎及以上、江蘇技能狀元大賽金牌、江蘇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考生,可根據志愿直接錄取至省屬本科院校相關專業學習。
(3)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技能大賽銅牌、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江蘇技能狀元大賽銀牌、江蘇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二等獎的考生,可根據志愿直接錄取至省屬高職(專科)院校相關專業(不含高職與普通本科“3+2”分段培養專業)學習。如考生成績達到本科投檔要求,先參加本科階段的投檔與錄取。
(4)獲得國家級技能大賽優秀獎及以上與省級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的考生,專業技能考試成績可認定為當年本專業全省統一專業技能考試合格線的120%(如超過滿分值,以滿分300分計)。獲得省技能大賽優秀獎的考生,專業技能考試成績可認定為當年本專業全省統一專業技能考試合格分數。
(5)國家及省技能大賽美容美發項目中,模特選手與技能操作選手享受同等獎勵政策。
(6)參加省級選拔賽獲獎選手與省技能大賽獲獎選手享受同等獎勵政策。
(7)獲得省創新大賽三等獎以上獎項、省“三創”優秀學生稱號、省技能大賽優秀獎的考生可享受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政策。
(8)獲得各類技能大賽優秀獎以上獎項、省創新大賽三等獎以上獎項、省“三創”優秀學生稱號的考生享受中職職教高考獎勵政策,從獲獎之日起三年內有效。
2.國家或省級體育比賽獲獎的體育類考生享受的獎勵政策如下。
(1)國家或省級體育比賽獲獎的體育類考生,必須參加中職職教高考網上報名、專業技能考試和文化統考,取得專業技能考試合格成績和文化統考成績,方能享受中職職教高考獎勵政策。
(2)獲得全國體育比賽(由國家體育總局或教育部組織的青少年單項比賽、分區賽、分項賽、系列賽、全國中學生比賽)前6名,江蘇省體育比賽(由省體育局或省教育廳組織的省運會、省級單項比賽、省中學生比賽)前3名的考生,可根據志愿直接錄取省屬高職(專科)院校相關專業(不含高職與普通本科“3+2”分段培養專業)學習。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錄取時將在考生總分(藝術類考生的文化分)基礎上照顧加分投檔(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投檔條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項),由院校決定是否錄取,本條可與第1、2條中的獎勵政策同時享受:
(1)烈士子女,錄取時加20分投檔。
(2)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錄取時加20分投檔。
(3)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含臺灣戶籍考生),錄取時加5分投檔。
(4)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錄取時加10分投檔。
(四)錄取時間及批次安排
錄取工作自5月24日開始,具體安排為:
5月24日—5月26日,本科批次院校錄取。
5月27日—5月30日,專科第一批次院校錄取。
二、“轉段升學”錄取工作
(一)錄取辦法
我省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試點項目中職與本科“3+4”、中高職“3+3”(含中高職“4+2”,下同)分段培養的中職學生轉段升學工作(以下簡稱“轉段升學”)統一納入中職職教高考錄取。
對符合“轉段升學”條件,經試點學校(含牽頭院校和中職校)考核合格的學生,省教育考試院在核定的計劃內,根據牽頭院校報送的“轉段升學”擬錄取名單指定投檔錄取。其中中職與本科“3+4”分段培養的學生參加“轉段升學”,必須參加中職職教高考文化統考(不含專業綜合理論),并取得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成績。
(二)獎勵政策
參加國家及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技能大賽獲獎的考生,必須參加中職職教高考統一網上報名,獲獎的競賽項目必須與所報科目組對應,方能享受轉段升學獎勵政策。
中職與本科“3+4”分段培養的學生,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專業技能大賽二等獎及以上或省技能大賽一等獎,且德育成績合格,參加文化統考(不含專業綜合理論),并取得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成績,可直接“轉段升學”至本科牽頭院校。中高職“3+3”分段培養的學生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專業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或省技能大賽二等獎及以上,且德育成績合格,可直接“轉段升學”至高職(專科)牽頭院校。兼報中職職教高考的轉段學生,如未被轉段錄取,且符合中職職教高考獎勵與照顧政策條件,可在中職職教高考錄取時享受相應獎勵與照顧政策。
(三)錄取批次
轉段錄取與中職職教高考本科、專科第一批次錄取工作同期進行。其中,中職與本科“3+4”分段培養錄取在本科批次錄取前進行,中高職“3+3”分段培養錄取在本科批次錄取后、專科第一批次錄取前進行。
三、中職職教高考專科
第二批次錄取工作
(一)志愿填報條件
參加中職職教高考報名和體檢、取得中職學考成績且未被本科或專科第一批次錄取的考生方可填報專科第二批次志愿。在此基礎上,院校可根據專業培養情況,對填報本校志愿的考生提出技能和相關考試成績等要求。僅參加專科第二批次錄取的中職學生可以不參加全省統一專業技能考試,但專業技能必須達到院校提出的要求。
(二)錄取程序
專科第二批次錄取共分兩輪進行,每輪均包含考生填報志愿、院校審核、計算機匹配錄取三個過程。
1.考生填報志愿。符合專科第二批次志愿填報條件的考生,通過網絡登錄中職職教高考專科第二批次志愿填報系統(網址為:https://zjgk.jseea.cn),在填報系統中輸入考生號、身份證號后六位(為初始密碼,首次登錄后請立即修改密碼)和動態口令,按“院校+專業”的方式可同時填報6個“院校+專業”志愿。
2.院校審核。院校依據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錄取原則,對填報本校志愿的考生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考生即為院校預錄考生。其中,參加中職職教高考且成績達到專科第一批次省控線的考生,原則上按照中職職教高考成績優先確定預錄取位次,其他考生由院校根據招生章程中公布的錄取原則(使用中職職教高考成績或中職學考成績等)確定預錄取位次。預錄取位次由招生院校負責解釋。
3.計算機匹配錄取。省教育考試院通過計算機系統,按照考生填報志愿的先后順序和院校確定的考生預錄取位次自動匹配錄取1個院校及專業,錄取即完成,考生不再需要通過網絡確認錄取信息。
凡第一輪符合條件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參加第二輪志愿填報;凡已被錄取的考生,不得再重新填報其他院校志愿;未被錄取的考生,一律不予辦理錄取備案手續。
經過考生填報志愿、院校審核、計算機匹配錄取后未完成計劃的院校,可在下一輪繼續接受考生填報志愿,計劃數為上一輪未完成的計劃數。院校須在當輪次填報本校志愿的考生范圍內確定預錄取順序名單。當院校錄取考生數達到招生計劃數時,即視為完成招生計劃。
(三)專科第二批次錄取時間安排
第一輪:6月3日—6月5日
6月3日8:30—17:00,考生網上填報志愿。
6月4日8:30—17:00,院校審核確定預錄取考生順序。
6月5日8:30—11:00,計算機匹配錄取。
第二輪: 6月6日
8:30—11:00,考生網上填報志愿。
11:30—14:00,院校審核確定預錄取考生順序。
14:30—17:00,計算機匹配錄取。
四、錄取工作要求
(一)各招生院校要充分認識做好中職職教高考錄取工作的重要意義,全面實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陽光工程”,切實做到“四個嚴格”,即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嚴格規范招生宣傳,嚴格規范招生行為,嚴格規范收費行為。認真落實院校招生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切實維護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嚴肅性、權威性和公平公正。高職院校同一專業不得同時參加專科第一批次和專科第二批次錄取。參加專科第二批次錄取的高職院校須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加強招生管理,規范錄取程序,杜絕違規行為,維護招生信譽,確保錄取工作平穩順利。
(二)各招生院校要嚴格按規定程序,按時完成提檔、閱檔、退檔、審核等各環節工作,保證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對無故超過時間或未按要求完成相關工作的院校,省教育考試院將根據所發出的考生電子檔案或學生填報志愿,按學校招生計劃數及錄取規則代為錄取,并設置考生電子檔案為預錄狀態,同時書面通知學校。
(三)根據教育部2024年來源計劃管理要求,中職職教高考專科第二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不得轉為高職院校統招批次計劃。
(四)高職院校如需對填報本校專科第二批次志愿的考生進行面試,須提交詳細的面試方案和具體實施辦法,報經省教育考試院審核批準后方可執行。
(五)院校新生錄取名冊須經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并加蓋省教育考試院錄取專用章。院校錄取新生電子檔案與錄取新生名單應完全一致。院校須妥善保管好上述資料,在確認無誤后方可發放新生錄取通知書。考生憑錄取通知書到原畢業學校(單位)領取密封后的個人紙質檔案材料,到院校報到時移交給院校。被錄取的考生,須憑中職學校畢業證書辦理入學報到手續。
(六)凡已被各類普通高校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中職職教高考錄取。凡已被中職職教高考錄取的考生,也不得參加各類普通高校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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