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官網發布情況說明:“近日,我院教師王某在香港城市大學的博士學位論文因涉嫌侵權引發訴訟糾紛受到輿論關注。對此,學院高度重視,已經啟動事件調查,暫停王某的教學工作。后...
7月14日,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官網發布情況說明:
“近日,我院教師王某在香港城市大學的博士學位論文因涉嫌侵權引發訴訟糾紛受到輿論關注。對此,學院高度重視,已經啟動事件調查,暫停王某的教學工作。后續將根據相關事實,依法依規作出處理。感謝各界的關心和關注。”
據澎湃新聞消息,上述情況說明中的“教師王某”即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研究員、博士生導師,國際戰略與法律研究院副院長王超。
公開資料顯示,2010年2月,王超從港城大博士畢業,后赴美國耶魯大學做訪問學者,在加入浙江大學前還曾在荷蘭海牙常設仲裁法院工作過。
他于2017年起任浙江大學副教授、碩士生導師,現任浙江大學國際戰略與法律研究院副院長、研究員、博士生導師,擁有多項學術或社會公益職務。
王超博士論文被判剽竊
此前,據紅星新聞報道,王超因博士論文涉及剽竊情節,在一起案件中敗訴。
此案一審原告黃陽陽,2003年10月起開始在英國愛丁堡大學從事法學專業研究,2013年7月獲該校博士學位。
2011年,黃陽陽在撰寫博士論文期間發現,當時已從港城大博士畢業的王超,所發博士論文大量內容與她論文草稿相同或高度相似。值得注意的是,幾年前她曾將論文草稿發給了王超。
2013年,黃陽陽開始向港城大投訴王超論文抄襲,港城大認定王超論文剽竊并將這篇論文從學校官網移除。黃陽陽認為港城大處理過輕,便將王超訴至法院,一審、二審均勝訴。
2022年6月23日,二審法院維持一審法院的判決,認為王超博士論文剽竊黃陽陽論文觀點,侵犯他人發表權、署名權、復制權、信息網絡傳播權,判令王超停止著作權侵害并登報公開致歉,共計賠償11.5萬元。
黃陽陽:
希望對凈化學術環境起到作用
黃陽陽表示,國內學術圈也有剽竊他人研究成果的行為,給社會帶來不良風氣,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造假成本低、收益高,追責卻非常難。黃陽陽起訴王超,是“希望做成一個案例,對凈化學術環境起到一點作用”。
黃陽陽覺得,法院的判決還原了真相,“我心愿已了,唯一的遺憾就是當年錯誤地相信同學,把未發表的論文發給了他,如果我當時謹慎一點,他也不會抄我的論文,也不會有后面十多年的訴訟糾紛。這件事情對我、對他、對學術圈都是個教訓。”
14日晚,記者發現,在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官網上,王超簡歷網頁已顯示為空白。
來源:中國青年報綜合澎湃新聞、紅星新聞、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官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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