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某大學教師郭春牛殺害女學生涵涵(化名)一案出最新進展,安徽高院于近日二審宣判,郭春牛因故意殺人被判死刑。3月22日,涵涵的母親謝女士向媒體透露,他們下一步打算將女兒的遺體帶回家安葬,能夠在...
安徽某大學教師郭春牛殺害女學生涵涵(化名)一案出最新進展,安徽高院于近日二審宣判,郭春牛因故意殺人被判死刑。
3月22日,涵涵的母親謝女士向媒體透露,他們下一步打算將女兒的遺體帶回家安葬,能夠在清明節之前得到這樣的結果,他們覺得已經足夠了。
謝女士還說,在這件事中沒有所謂的贏家,郭春牛的沖動行為,給2個家庭帶來了滅頂之災,留下的創傷是無法愈合的。
2019年9月19日,這是謝女一生中最痛苦的日子。這一天,郭春牛一路尾隨涵涵,并當街用匕首朝著她的頸、腹、背等多個部位連刺數十刀,致其死亡。
據謝女士介紹,郭春牛的控制欲很強,為人偏激。女兒曾和他提出過分手,但遭到了對方的威脅,稱分手就讓女兒掛科。不僅如此,郭春牛還因女兒執意要分手而動手打了她,兩人為此鬧到了警局。
當時,郭春牛曾在錄口供時表示,既然兩個人不能在一起,那就一起死。事后,他為了求復合,還多次以自殺相威脅。
2020年10月30日,該案一審在蕪湖中院開庭審理。
謝女士曾在開庭前表示,自己的心情很矛盾。雖然她不想再看到那些血淋淋的證據,但又很想知道郭春牛到底為什么要殺死女兒,是不是因為他自己得不到,所以就不讓女兒有機會和別人在一起。
此次開庭前,涵涵的父母曾公開表示,放棄民事主張,他們唯一的訴求就是判郭春牛死刑。
據津云報道,郭春牛在行兇前曾到醫院開出了一份患有中度抑郁癥的診斷證明,并在一審開庭時反復強調自己患病的事。
最終,蕪湖中院一審判處郭春牛死刑。
判決結果出來后,郭春牛不服判決,提出上訴。該案于2021年1月28日二審開庭。
據受害者家屬的代理律師樊颙介紹,郭春牛在二審時有明顯變化,之前他在庭審時站都站不穩,到了二審,他在回答問題時很會避重就輕,感覺抵觸情緒很明顯。
樊颙還說,一審時曾給郭春牛做過精神鑒定,結果表明他在作案時具備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但二審時,他仍舊把抑郁癥當做他的“免死金牌”。
樊颙曾分析說,據他們所掌握的情況來看,郭春牛曾在妻子懷孕期間與多名女性有染,即使是在和涵涵戀愛期間,他也腳踩多只船。并且在庭審過程中,他曾炫耀過自己的女人緣很好,說很多女孩子都對他好,吃飯也有人喂,并稱自己是美男子。
綜合以上信息,樊颙認為,郭春牛覺得女孩子仰慕他是理所當然的,如果其中一個女孩子放棄了他,會讓他產生失落感并因此生出恨意,甚至最后會起殺心。
二審判決結果出來后,謝女士表示,事件發生已經近2年了,她和涵涵的父親心情一直非常沉重。但法律是公正的,它最終還了孩子一個公道。之后,她會把女兒帶回老家,希望能在清明節之前辦理完后事,她也終于不用再跑到案發現場去紀念女兒了。
部分素材綜合自山東商報、津云、新安晚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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