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發布公告稱2020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推遲至下半年一并組織實施用人單位2020年12月31日前招聘高校畢業生的不得將教師資格作為限制性條件圖源:教育部網站公告部分如下經研究決定,2020...
近日,教育部發布公告稱
2020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推遲至下半年一并組織實施
用人單位2020年12月31日前
招聘高校畢業生的
不得將教師資格作為限制性條件
圖源:教育部網站
公告部分如下
經研究決定,2020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推遲至下半年一并組織實施。上半年已報名繳費的考生可申請轉至2020年下半年考試或申請退費,前期已通過的筆試科目成績和合格證明有效期延長一年,具體規定請關注中國教育考試網。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由各省(區、市)根據本省疫情防控形勢確定具體開展時間。
為減輕對考生的影響,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用人單位2020年12月31日前招聘高校畢業生的,不得將教師資格作為限制性條件。請廣大考生及時關注相關政策。
小伙伴們上半年考不了教資證
那如何就業呢?
別著急
五哥幫大家查到
國家有關部門已經有了相關政策
部分職業對畢業生來說
可以“先上崗、再考證”
簡單來說就是
可以先上崗從事相關工作或實習
再參加考試并取得職業資格
圖源:教育部網站
具體要求如下
對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另外對護士執業資格、漁業船員資格、執業獸醫資格、演出經紀人員資格、專利代理師資格等5項準入類職業資格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凡符合該5項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以先上崗從事相關工作,再參加考試并取得職業資格。用人單位在2020年12月31日前招聘高校畢業生的,不得將取得上述職業資格作為限制性條件。
對實施“先上崗、再考證”的準入類職業資格,高校畢業生在取得職業資格之前主要從事輔助性工作。
尚未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高校畢業生,符合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和申請律師執業實習其他條件的,可先申請實習登記,在律師事務所實習。實習期滿經律師協會考核合格并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或者自收到考核合格通知之日起一年內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可以按規定申請律師執業。
各地區統籌安排技能培訓補貼時,要將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納入補貼范圍。
對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準入類職業資格,高校畢業生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被聘用從事相關工作的,事業單位與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簽訂聘用合同時,應當按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在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職業資格的,應當依法解除聘用合同。高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按照有關規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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