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區內部分直屬公辦學校(幼兒園)在蘇州工業園區金雞湖學校(石港路校區)開展蘇州地區校園招聘會,面向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蘇州工業園區位于江蘇省蘇州市,于1994年2月經國務院批準設立,是中國和新加坡兩國政府間的旗艦合作項目,被譽為“中國改革開放的重要窗口”和“國際合作的成功范例”。30年來,蘇州工業園區形成了借鑒、創新、圓融、共贏的“園區經驗”,凝聚了改革創新、開放包容、敢為人先、追求卓越的“園區精神”,打造了沿海發達地區區域教育現代化的成功樣板。
為進一步推進區域教育高質量發展,蘇州工業園區教育局計劃于2024年11月16-17日,組織區內部分直屬公辦學校(幼兒園)在蘇州工業園區金雞湖學校(石港路校區)開展蘇州地區校園招聘會,面向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性質及需求
1.崗位性質
本場招聘以企業化管理身份招錄教師,與事業編教師同工同酬、同一崗位要求、同一待遇標準、同一專業發展、同一晉升渠道。
2.招聘需求
高中: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音樂、體育、信息若干
初中: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道法、歷史、地理、音樂、體育、信息、心理若干
小學:體育、心理若干
特殊教育:特教(高中段)、音樂(初中段)、美術(初中段)、體育(運動康復專業,初中段)
幼教:若干
(具體需求數量視現場報考人數進行調整)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招聘對象為應屆畢業生(不含定向、委培、在職攻讀學歷學位),所學專業與報考學科須一致或相近,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其中應聘幼教崗位的園區籍師范生(高考前為蘇州工業園園區戶籍)可放寬至大專學歷,應聘高中崗位的原則上要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學歷(雙一流大學本科生可以報考)。
報考人員須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和學歷證書,其中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應聘高中崗位可“先上崗后考證”,以協議承諾入職1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
三、獎勵政策
依據《蘇州工業園區教育人才支持計劃實施細則》(蘇園辦[2023]2號),對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及教育部直屬六所師范大學的優秀博士、碩士、本科應屆畢業生(如有碩士、本科段學歷經歷,須為原“211”及以上院校),應聘加入園區教育系統的,可直接認定為菁英人才。菁英人才在見習期考核合格后,按博士8萬元、碩士6萬元、本科4萬元的標準給予安家補貼,分兩年撥付。
四、招聘流程
1.報名要求
本次招聘設預報名環節,報名方式:點擊鏈接進行網上報名:http://espace.sipedu.org/#/auth/login(蘇州工業園區教育局網絡招聘系統),報名操作詳情見附件1《平臺報名操作手冊》。報名截止時間:2024年11月12日17:00,逾期不予補報。
預報名成功后,考生可于2024年11月13日9:00-11月14日12:00,登錄http://espace.sipedu.org/#/auth/login(蘇州工業園區教育局網絡招聘系統)自行打印《報考證》,逾期不可打印。招聘會期間,考生可憑報考證進入校園。
2.考核安排
為緩解會場壓力,本次校園招聘會安排為:
(1)11月16日:分上、下午場次完成各學科的宣講、資格審核、筆試,具體安排如下。
①集中宣講。時間:11月16日上午9:00,下午12:30;地點:蘇州工業園區金雞湖學校(石港路校區),具體場次和學科安排如下。
場次和學科安排表(請點擊鏈接查看詳情)
②資格審核。11月16日各場次宣講會結束后立即進行資格審核,請考生攜帶身份證、(正反)打印應聘人員登記表一份(見附件2,簽名請手寫)、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未簽約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原件(網簽的須出具由高校蓋章的紙質證明,并注明是否已簽約)。應聘幼教崗位的大專學歷園區籍師范生需提供戶口本原件。
③筆試。資格審核通過的人員立即進入筆試環節,筆試時間和地點將在資格審核時告知。筆試后當晚(11月16日晚)以手機短信的形式通知入圍業務考核的人員,請注意保持手機暢通。
(2)11月17日:對筆試入圍的人員分學科組進行業務考核、擇優選崗、辦理擬錄用手續。具體如下。
①業務考核(試講)。11月17日,對入圍業務考核的人員,分學段、分學科開展業務考核。
②選崗錄用。筆試和業務考核按4:6的比例折算成總分。分學段、分學科根據總分排序,結合崗位需求,于當天(11月17日)進行擇優選崗。
③辦理擬錄用手續。選崗考生與相應單位負責人見面,辦理擬錄用手續。
五、其他
1.本公告同時在蘇州大學、蘇州科技大學院等高校就業信息網公布。
2.有下列情形應聘者,取消聘用資格:
(1)參加學校崗前實習,未通過實習考核的應聘者;
(2)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者以及不能正常完成教學工作者;
(3)未能按時取得畢業證書和符合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者;
(4)因個人原因在畢業后半年內未完成畢業生接收有關手續者;
(5)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提供不真實、不完整資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者;
(6)體檢未達“合格”者;
(7)放棄聘用資格者;
(8)法律、法規及其它有關規章規定不得聘用者。
蘇州工業園區教育局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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