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學因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孔子學院專職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南京大學因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孔子學院專職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崗位職責與崗位要求
(一)招聘單位及崗位
海外教育學院孔子學院專職教師1名
(二)崗位職責
1.外派工作與國內工作相結合,循環在海外孔子學院及校內從事國際漢語教學工作;
2.外派工作:由教育部中外語言交流合作中心、中國國際教育交流基金會和學校根據需要統一調配,赴海外孔子學院任教,每個任期不少于2年;
3.國內工作:主要承擔我校海外校際交流生的漢語教學工作;
4.自受聘之日起,2年內須完成教育部中外語言交流合作中心、中國國際教育交流基金會培訓并取得資格外派任教;外派任滿回國后,2年內須再次申請外派任教。
(三)崗位要求
1.熱愛祖國,身心健康,責任心強,吃苦耐勞;
2.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94年10月11日后出生);
3.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須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
4.具有漢語國際教育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者優先考慮;
5.具有漢語國際教育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法語、德語、西班牙語熟練者優先考慮;
6.具有漢語國際教學經歷者、優秀漢語教師志愿者優先考慮。
二、招聘條件及要求
(一)應聘人員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已取得或即將于2025年7月15日前取得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國內畢業生須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報名時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國內應屆畢業生,可憑就業推薦表及學信網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報名;國(境)外留學人員可憑在讀證明及成績單報名(須注明預計畢業時間)。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請勿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應聘人員與所應聘崗位的部門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相關部門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要求回避的崗位;
3.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經公開招聘被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聘用且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國家和江蘇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受理報名:
1.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2.因違紀違法受過司法、行政機關處罰的,以及尚在處分期內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本次招聘實行網上報名,請登錄人才招聘網https://rczp.nju.edu.cn/注冊報名(不接受其他形式報名),請【點擊下方“立即投遞/投遞簡歷”,即刻進行職位報名】。應聘人員須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提交的報名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個人經歷時間應保持連續、不得中斷;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8日。
(二)筆試和面試。本次招聘崗位的開考比例為1:3,未達到開考比例將取消崗位招聘。本次招聘不指定參考材料,筆試和面試時間、地點將由設崗單位另行通知,請保持手機暢通,并關注郵件通知。
(三)學校審批。學校對通過筆試、面試的人員進行審批,確定入圍人選及可遞補人選。
(四)體檢、政審。入圍人選須在指定醫院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學校對入圍人選組織政審,重點審查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相關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如因體檢、政審不合格或入圍人選放棄等原因出現崗位空缺時,將從可調劑人選中按照筆試、面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人員的體檢、政審工作將另行通知。
(五)確定擬聘人選。學校根據體檢和政審的最終結果,確定擬聘人選。
(六)公示與聘用。學校在人才招聘網主頁對擬聘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學校人事管理相關要求和程序簽訂聘用合同及崗位協議。
注:考核通過的人員將收到短信或郵件通知,未通過者不另作通告。
四、相關說明
(一)本次招聘崗位為南京大學聘用的非事業編制崗位。國內工作期間,根據地方法規和應聘人員基本情況,薪酬由基本工資、交通補貼及崗位津貼等組成,學校為其繳納五險一金。外派工作期間,保留國內基本工資及五險一金等待遇,海外待遇按《國家公派出國教師生活待遇管理規定》執行。
(二)應聘人員提供的所有證明材料均須真實有效,如在報名、考核、體檢、考察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隱瞞事實及違紀違規行為的,視具體情形和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記入誠信檔案庫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學校可取消錄用資格:
1.應屆畢業生收到錄用通知后,在規定時間內不與學校簽訂就業協議者;或在規定時間內與不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者;
2.無工作單位的非應屆畢業生在收到錄用通知后,在規定時間內不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者;
3.有工作單位的非應屆畢業生在收到錄用通知后,在規定時間內不能提供與原單位解除工作關系證明者;
4.有未遵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進行回避申報的情況;
5.其他不符合錄用資格的情況。
五、聯系方式
海外教育學院聯系人:陳老師
電話:025-83594613
郵箱:hwhr@nju.edu.cn
人力資源處監督郵箱:rsservice@nju.edu.cn
人才招聘網技術保障:605339182(QQ群)
南京大學人力資源處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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