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南通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現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崗位工作人員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根據工作需要,南通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現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崗位工作人員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崗位要求
崗位代碼 | 崗位名稱 | 人數 | 學歷 | 專業 | 崗位要求 |
01 | 不動產登記中心窗口前臺受理 | 7人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不限 | 1.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分析判斷能力、應變能力,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和心理承受能力;有良好的語言表達能力,普通話標準、口齒清晰。 |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品行端正,熱心服務。
2.身體健康,具有適應窗口工作崗位要求的相應能力,遵守職業道德,工作責任心強;自愿從事政務服務工作,有良好的團隊協作精神。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
(3)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5)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方式:網絡報名。考生下載并填寫《報名登記表》(附件1,需本人手寫簽名)發送電子版至指定郵箱,《報名登記表》請附本人照片(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藍底彩色清晰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300KB以下),郵件標題以“不動產登記中心招聘+姓名+崗位代碼”命名;郵箱地址:2359151880@qq.com。
2.報名時間:2023年6月15日至6月19日16:00止(以郵箱接收時間為準)。
3.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按崗位要求,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提交報名材料。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報名咨詢:13962997335。
(二)資格審核
所有應聘人員皆需參加現場資格審核,將根據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審核并確定進入考試階段人員名單。應聘人員需按崗位要求提供真實、準確、完整、有效的報考申請材料。應聘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錄用資格。
1.應聘人員需本人現場提交書面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核。
2.資格審核時間、地點及聯系電話:
時間:2023年6月19日09:00-18:00。
地點:南通市崇川區工農南路128號天寶大廈2101室。
聯系電話:13962997335。
3.資格審核材料:
(1)《報名登記表》(附件1)并本人在“聲明”欄手寫簽名;
(2)本人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供審核)和復印件(不退);
(3)本人學歷證書的原件(供審核)和復印件(不退),《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由報名人員自行從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打印),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國家教育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證書》原件(供審核)和復印件(不退);
(4)獎勵證書、職稱證書、從業資格證書、黨員證明等其他相關材料的原件(供審核)及復印件(不退);
(5)反映本人相關工作經歷證明(需提供社保繳納或勞動合同或本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證明)、工作能力、獎勵情況、業務水平等材料圖片;
(6)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藍底彩色照片兩張。(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
(7)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材料原件(供審核)及復印件(不退)。
4.未按規定時間提交資格審核材料的,視作自動放棄報考。招聘過程中,發現應聘者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招聘單位有權即刻取消應聘者的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相應后果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5.招聘崗位通過資格審核的人數與該崗位招聘人數達到3:1方可開考,若達不到該比例,將酌情核減崗位或取消本次招聘,重新發布招聘公告。
(三)筆試
筆試主要對應聘者的行政職業能力進行測評。不指定復習材料,筆試采取閉卷形式,總分100分。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
1.在筆試結束后,按考生的筆試成績得分高低排名,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末位同分的一起進入),不足3倍的,按實確定,并在公眾號“江蘇大眾人力資源服務”公示;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分數線。
3.面試工作結束后,進行考生成績匯總。按照筆試占50%、面試占5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計算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如總成績相同,取面試高分者,如面試成績仍相同則進行面試加試,取面試加試成績高分者。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錄用。
4.面試結束后,在公眾號“江蘇大眾人力資源服務”公示最終成績和排名。
(五)體檢與考察
1.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進行體檢。體檢(參照機關事業單位錄用標準)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
(六)公示、聘用及遞補
1.公示。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的名單將在南通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門戶網站、公眾號“江蘇大眾人力資源服務”公示3個工作日。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
2.聘用。公示結束無異議的,由勞務公司與擬聘用人員簽訂勞務派遣合同后派遣至南通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試用期為兩個月。擬聘用的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協商處理。在規定時間內因擬錄用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錄用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3.遞補。在體檢、考察、公示、擬聘用、試用期等過程中,因下列情形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空缺時,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在前):
(1)自動放棄的;
(2)不符合報考條件的;
(3)應聘人員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擬聘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5)試用期不合格或試用期發生主動辭職的;
(6)其他導致招聘崗位空缺的情形。
四、相關待遇
擬錄用人員年度薪酬待遇按市有關部門核定的當年度政府購買服務崗位人員標準執行。
五、紀律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購買服務崗位人員,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南通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為依據,一經發現并查實不符合本公告規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人員聘用資格。
監督電話:0513-59009636。
六、其他事宜
1.參加考試的往返交通費、食宿費由應聘者自理,體檢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2.考試時須攜帶并出示準考證及本人身份證原件。
3.應聘者對報名表填寫內容及所提交書面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并承諾如任何一項情況失實,用人單位可免責取消錄用或解除勞動關系,由應聘者本人承擔相關后果。
4.招聘期間,考生須及時查看公眾號“江蘇大眾人力資源服務”發布的本次招聘相關的各項通知公示,并保持手機暢通。
本公告解釋權屬南通市不動產登記中心。
南通市不動產登記中心
2023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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