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第四人民醫院地處江蘇省泰州市海陵區,是一所集醫療、教學、科研、預防保健、康復為一體的三級綜合醫院。為拓寬選人用人視野,選優配強領導班子,提升醫院管理水平,擬面向社會引進副院長1名,現將...
泰州市第四人民醫院地處江蘇省泰州市海陵區,是一所集醫療、教學、科研、預防保健、康復為一體的三級綜合醫院。為拓寬選人用人視野,選優配強領導班子,提升醫院管理水平,擬面向社會引進副院長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崗位
泰州市第四人民醫院副院長1名。
二、引進范圍
全國范圍內三級甲等公立醫院符合條件的在編在崗事業人員均可報名。
三、基本條件和任職資格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學風嚴謹,為人正派,具有團隊合作精神,無違紀違法行為。
(二)任職資格
1.年齡45歲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主任醫師職稱者年齡放寬至48歲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以及臨床醫學博士學位(外科、骨科方向優先);
3.具有副主任醫師及以上職稱;
4.精通管理,具有三級甲等醫院團隊管理經歷或學科帶頭人工作經歷3年及以上(時間計算截止到2023年4月30日);
5.具有以下條件者優先:
(1)具有較高的學術知名度,近3年來在國內相關學科領域核心期刊或SCI期刊以第一作者、通訊作者發表3篇以上科研論文,或擁有重大發明(專利);
(2)具有爭取和主持國家、省級重點科研項目的能力,近5年內獨立領導研究組完成省級科研項目1項以上或有獨立領導研究組開展國家級課題(項目)研究的經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與本次應聘
1.正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監察部門立案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原單位黨紀、政務處分,尚處于影響期內的;
3.品行不端,弄虛作假,道德敗壞,個人征信存在不良記錄,處于個人失信執行期間的;
4.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5.法律法規和黨紀黨規規定不適合擔任公立醫院領導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引進程序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2023年5月19日—2023年6月19日。
2.報名方式:個人通過電子郵件報名。應聘人員填寫《泰州市第四人民醫院公開引進副院長報名表》(見附件)以及提供相關資質證明材料彩色掃描件,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國外學歷學位,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專業資格證書(職稱、執業資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勞動合同)、工作經歷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和個人征信報告等。應聘人員對自己所提供證件的真實性負責。
報名材料電子版發送至郵箱TZSYRSC@163.COM,郵件主題統一命名為:“姓名+手機號碼”。
(二)資格審查
海陵區委組織部會同海陵區衛健委、泰州市第四人民醫院,根據引進崗位資格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結果通過電話或郵件等方式告知。資格審查貫穿招引全過程,如發現不符合資格條件的,隨時取消選聘資格。
資格初審合格人數與選拔職數的比例不足3:1的,取消該職位的選聘。
(三)綜合測評
海陵區委組織部會同海陵區衛健委、泰州市第四人民醫院,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選采取面談面試等適當方式進行綜合測評,重點測試應聘人員的管理經驗、溝通協調、計劃組織和臨場應變等綜合素質,以及與職位要求相匹配的專業能力。綜合測評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綜合測評當天,應聘人員現場提交《泰州市第四人民醫院公開引進副院長報名表》原件,攜帶相關資質證明材料原件。
(四)體檢與考察
體檢統一在符合體檢資質的指定醫院進行。根據綜合測評情況,在面談面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以1:3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比例內末位應聘人員出現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談面試合格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職位,按實有人數確定體檢人選。根據體檢結果,確定考察對象。
考察工作由海陵區委組織部會同海陵區衛健委、泰州市第四人民醫院組織開展。考察對象應在考察前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業績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與應聘職位匹配程度等方面的情況。
出現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者本人主動放棄應聘資格的,可根據綜合測評情況決定是否從面試面談合格的人員中遞補。經研究認為確無合適人選的,可以不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所有考察對象均不符合任職要求的,取消該職位的選聘。體檢與考察時間另行通知。
(五)公示與任用
海陵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后,在泰州市海陵區政府網站、海陵黨建網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者所反映問題不影響聘任的,海陵區委發文任命并辦理入職手續,列入區管干部管理,納入事業編制,薪酬參照泰州市第四人民醫院領導班子成員確定。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解聘。擬聘任人員須在入職前辭去原單位所任職務。
五、其他事項
(一)應聘人員應保證所提供的應聘材料真實可靠,凡弄虛作假者,取消聘用資格。
(二)對到海陵區參加面試面談的應聘人員,根據路程給予一定的交通補貼,最高不超過1000元。
(三)應聘人員保持聯系電話暢通,如出現電話、短信等無法聯系的情形,視為自動放棄。引進公告中未盡事宜,應聘者可以電話進行咨詢。聯系電話:泰州市第四人民醫院人力資源處:0523-80185084,13016720480(呂老師);海陵區衛健委黨建工作科:0523-86225972;海陵區委組織部綜合干部科:0523-86226200。
(四)引進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標準和程序,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監督電話:0523-86210506(海陵區紀委監委第四派駐紀檢監察組)。
(五)本公告由海陵區委組織部、海陵區衛健委負責解釋。
中共泰州市海陵區委組織部
泰州市海陵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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