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以下簡稱“太湖局”)2023年度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根據工作需要,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以下簡稱“太湖局”)2023年度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1.水利發展研究中心為太湖局直屬事業單位(正處級),辦公地點設在上海市,主要承擔流域綜合治理與管理的戰略發展、政策法規、規劃、重點水利工程前期、綜合調度與管理、科研創新、技術審查與咨詢等工作。
2.綜合事業發展中心為太湖局直屬事業單位(正處級),辦公地點設在上海市,主要承擔太湖局授權的國有資產運行管理工作、在滬單位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機關事務管理、防汛機動搶險應急保障及在滬辦公用房、集體宿舍統一管理等工作。
3.蘇州管理局為太湖局直屬事業單位(正處級),辦公地點設在江蘇省蘇州市,主要承擔太湖局直管工程—太浦閘工程和望亭水利樞紐的運行與管理,履行太湖局水利督查專職實施單位職責,承擔太湖局授權范圍內的水政監察、水行政執法、涉水行政許可項目檢查督查等工作。
4.太湖流域水土保持監測中心站為太湖局直屬事業單位(正處級),辦公地點設在上海市,主要負責太湖流域及東南諸河重點地區水土流失動態監測和水土保持監管監測,承擔流域水土保持、水資源管理等技術服務工作。
二、招聘對象
普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畢業生(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生除外)。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社會公德和敬業精神;
4.具備崗位所需的聘用要求、資格條件、工作能力;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考生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7.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崗位及要求
招聘崗位信息詳見《太湖局直屬事業單位2023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見附件)。
五、主要待遇
工資及福利待遇按照國家事業單位現行政策和招聘單位有關規定執行。
六、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22日。
2.報名方法:采取網上報名方式,不設現場報名,不接受電話或郵寄報名。應聘人員登錄水利人事招聘考試平臺(http://www.slrsks.cn),進入2023年度水利部所屬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欄進行注冊報名。每名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家單位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
3.資格審查:各招聘單位對應聘人員資格進行審查。專業根據最新版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以及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專業目錄進行審查。所學學科專業不在選定的參考目錄中,但與崗位所要求的學科專業類同的考生,可主動聯系招聘單位確認報名資格。資格審查結果通過報名平臺查詢。
每個職位通過資格審查人數與招聘人數比例應達到5:1方能開考,最低不得小于3:1;如低于3:1,則取消該崗位招聘,用人單位將電話告知應聘人員。
4.各招聘單位考務咨詢
http://www.tba.gov.cn/slbthlyglj/upload/ueditor/1680156300068.png(請點擊鏈接查看詳情)
(二)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
1.筆試
(1)筆試為線上筆試,于4月下旬舉行,具體時間、筆試流程等有關具體事宜將提前在中國水利人才網、太湖局門戶網站公布。
(2)筆試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時事政治、水利相關知識和職業能力等方面內容,不指定考試復習范圍。筆試為閉卷考試,總分100分。
2.面試與資格復審
(1)根據各職位筆試成績、按擬聘人數的5倍確定面試人選。
(2)面試前各招聘單位將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審核材料包括:
應屆畢業生:學生證、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所在學校蓋章的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
社會在職人員: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
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資格復審通過者方可進入面試,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招聘單位將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資格復審未通過的,招聘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按規定進行遞補。
(3)各招聘單位于筆試結束后10天內通知進入面試應聘人員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等。
(4)合格分數線:面試總分100分,設置合格分數線(70分),70分及以上者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
(三)體檢與考察
根據筆試、面試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從高到低的順序1:1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單位分別組織實施,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考察標準和要求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應聘人員因體檢、考察原因未通過或本人主動放棄進入下一個招聘環節的,招聘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按規定進行遞補。
進入體檢的社會在職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四)公示與聘用
各招聘單位綜合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太湖局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并進行試用期滿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聘崗,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七、回避
在公開招聘工作中,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規定實行回避制度。
八、其他事項
1.應聘人員提供的相關信息和材料須真實完整,報名表和參加招聘過程中使用的信息必須一致。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2.招聘過程中,未能進入下一環節的人員,將不再另行通知。
3.應聘人員在參加招聘過程中發生的交通費、伙食費、住宿費自理,體檢費用由招聘單位承擔。
4.應屆畢業生辦理聘用手續時,需要同時提供相應的畢業證、學位證(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5.請應聘人員密切關注中國水利人才網、太湖局門戶網站上發布的招聘動態,保持電話暢通。由于個人原因無法聯系,影響招聘的,后果自負。
九、聯系電話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10-63204113、63204391
招考工作監督電話:021-25101177、25101180
附件:太湖局2023年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表
2023年3月29日
附件:太湖局2023年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表(6人)2023032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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