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城市社區治理工作需要,按照《關于推動城市社區工作者隊伍專業化職業化建設的實施意見》(宿豫辦發[2019]64號)、《關于印發村(社區)干部專職化管理“1+7”系列文件的通知》([2021]78號)等文件精...
根據城市社區治理工作需要,按照《關于推動城市社區工作者隊伍專業化職業化建設的實施意見》(宿豫辦發[2019]64號)、《關于印發村(社區)干部專職化管理“1+7”系列文件的通知》([2021]78號)等文件精神,決定公開招聘城市社區工作者。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崗位名額
本次公開招聘14名社區工作者,定向安排至小區工作,其中面向社會人員招聘7名,面向豫新街道、順河街道在崗臨聘人員定向招聘7名。招聘崗位及相關要求等見《宿豫區公開招聘城市社區工作者崗位簡介表》(附件1)。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6年11月14日至2004年11月18日期間出生),具有社區工作經驗人員、退役軍人或取得《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證書》者,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81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專業不限;
4.現有我區涉農村(社區)干部報考的,應取得《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證書》并經工作村(社區)所在鄉鎮(街道)書面同意后方可報考;
5.具有招聘單位戶口或長期居住在招聘單位轄區內,特別優秀的,經批準,可適當擴大范圍;
6.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政治素質好,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7.熱愛社區工作,有較強的吃苦精神和愛崗敬業精神,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矛盾調處能力、社會實踐能力和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善于開展群眾工作。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學生;
(3)黨紀、政務處分還在影響期或者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5)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國家法定考試中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報考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22年11月14日—11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報名地點:
01、02崗:宿豫區豫新街道辦事處205室,聯系人:張勝,聯系電話:0527-80989021;
03、04崗:宿豫區順河街道辦事處南樓307室,聯系人:榮公政,聯系電話:0527-80609796。
報名提供材料:符合條件的報考者下載填寫《宿豫區城市社區工作者報名登記表》(附件2)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本人所獲榮譽、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個人在社區工作年限證明、黨員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個人近期兩寸免冠藍底照片3張。
(二)資格審查
相關街道辦事處負責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后方可參加筆試。報考人員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資格審查將貫穿于整個招聘環節,凡是發現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資格。考生報名通過后,應保持《報名表》上所填聯系號碼正常使用和暢通,因考生個人原因(如號碼錯誤、改號、關機、停機等)導致影響招聘工作的,責任和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
(三)崗位調整
本次招聘開考比例為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招聘計劃向其他崗位調劑。調劑完成后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并通過“豫見先鋒”微信公眾號公布崗位調劑、核減或取消情況。
(四)筆試與面試
考生于2022年11月24日—11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攜帶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到報名點領取筆試準考證,并按照規定的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參加筆試。
筆試時間:2022年11月26日上午9:30—11:30
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筆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基本素質和綜合能力,筆試成績滿分100分。參加筆試的考生到考點報到時須出示準考證、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根據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考生還須出示“蘇康碼”“行程碼”綠碼及開考前48小時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并自備口罩、按要求主動測量體溫,體溫低于37.3℃且無干咳等疑似癥狀者,方可入場考試。
面試人選按照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招聘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數之比不足1:3的,按實際進入人數組織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崗位匹配度、業務水平和綜合素質,面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報考者面試成績必須在60分(含)以上,方可進入下一個考錄程序。其他面試相關事項另行通知。
(五)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加分)*40%+面試成績*60%,如遇綜合成績相同時,按面試得分排序;面試成績仍相同的,另行組織考試確定。
(六)加分事項
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加1分;最高學歷為本科、研究生分別加0.5分、1分;獲得初級、中級《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證書》的分別加2分、3分。報考02、04崗位的,個人在社區工作每滿一年加0.1分,擔任小區黨支部書記滿1年(含)以上的加0.5分,獲得街道黨工委、辦事處表彰的每次加0.5分,獲得區級表彰的每次加1分,獲得市級及以上表彰的每次加2分,同年度同一項工作受到多次表彰的就高加分。累計加分最多5分。
(七)體檢與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體檢前,有工作單位的報考者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其他社會人員須提供人事檔案代理機構的相關證明。
體檢合格人員由相關街道組織考察,考察參照《江蘇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2020版)執行,考察工作采取實地走訪、個別談話、審核人事檔案(學籍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本人面談等方法進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選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情況。復審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豫見先鋒”微信公眾號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對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公示期間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聘用人員,聘用人員名單報區委組織部、區民政局備案。
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因報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動放棄等原因而出現人選缺額時,將從該職位考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一次性遞補,辦理聘用手續后,不再遞補。被聘用人員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者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照有關規定負責處理。
聘用人員試用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經街道考核合格后,辦理正式聘用手續。聘用人員作為社區一般工作人員,按照“三崗十八級”薪酬標準執行基本報酬和考核報酬,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企業社會保險。
四、紀律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程序、條件和標準,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監督。
本簡章由中共宿豫區委組織部會同宿豫區民政局、宿豫區豫新街道辦事處、宿豫區順河街道辦事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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