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吳江區公安局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1名局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根據《蘇州市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的規定,特制定本簡章。一、崗位說明(請點擊鏈接查看詳情)http://gonganju.suzhou.gov.cn/ga...
因工作需要,吳江區公安局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1名局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根據《蘇州市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的規定,特制定本簡章。
一、崗位說明
(請點擊鏈接查看詳情)
二、報考要求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紀律觀念強。
(二)自愿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具有較強的忠誠奉獻和吃苦耐勞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三)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1985年5月23日至2002年5月29日期間出生)。
(四)身體健康,體貌端正,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紋身,膚表無異常,無傳染性疾病。肝功能檢查各項指標正常。
(五)蘇州大市戶籍。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的;
3、曾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5、直系血親、配偶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親、配偶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者;
6、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錄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5月22日—2020年5月28日(工作日9:00-17:00)。
2、報名地點:吳江區公安局政治處輔管科(東太湖大道6600號A1003),聯系電話:63455160-58663,聯系人:王警官。
3、現場報名并進行資格審查,報名須遞交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學歷證書等證明材料復印件(各證書均需交驗原件,復印件不退回)和本人近期兩寸彩照三張,并出示“蘇城碼”或“蘇康碼”,配合做好測溫等相關防疫工作。填寫《吳江區公安局招錄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一份,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二)考試
1、報名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由區公安局按規定程序辦法核減招聘計劃。
2、考試分為筆試、體能測試和面試,01崗位至05崗位為筆試和面試;06崗位、07崗位為體能測試和面試。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其中,02崗位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試和法律知識;其他需要筆試的崗位,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試;筆試不指定復習材料。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有效身份證,并出示“蘇城碼”或“蘇康碼”,配合做好測溫等相關防疫工作。根據筆試成績,按照擬錄用人數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員,不足3:1的,按照實際人數進入面試;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筆試及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不及格者的不能進入面試。
體能測試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達標標準》中的相關合格標準:①10米×4往返跑12秒8;②1000米跑4分25秒;③俯臥撐1分鐘24個;④立定跳遠2.29米。參加體能測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有效身份證,并出示“蘇城碼”或“蘇康碼”,配合做好測溫等相關防疫工作。考生體能測試成績于當天體測全部結束后公布于體測地點。體能測試不計成績,合格者按照擬錄用人數2: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和公布進入面試人員,不足2:1的,按照實際人數進入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成績的合格分數線為60分,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用。進入面試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參加面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有效身份證,并出示“蘇城碼”或“蘇康碼”,配合做好測溫等相關防疫工作。
3、成績核算。筆試與面試的,考試總成績采用百分制合成。其中,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如有總成績相同者,取面試成績高者,如有總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者,則將進行加試,加試事宜另行通知。
體能測試與面試的,體能測試合格者進入面試,以面試成績為總成績,如有面試成績均相同者,則將進行加試,加試事宜另行通知。
4、考生筆試、體能測試、面試成績公布于吳江區公安局官方微博“吳江警方”或微信公眾號“吳江公安微警務”。
(三)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按照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四)政審考察
由區公安局按照錄用警務輔助人員政審考察的程序和要求實施。
(五)公示、錄用
1、通過體檢、政審合格的考生名單將在吳江區公安局官方微博“吳江警方”或微信公眾號“吳江公安微警務”上公示5個工作日,并接受考生咨詢和社會監督。
2、因考生體檢、政審及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而出現缺額時,在同一報考崗位的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總成績相同的取面試成績高者)。考生經考試、體檢、政審合格者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錄用手續,如與原單位發生人事(勞動)爭議等事項,由本人協商解決,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3、考生錄用后須參加崗前培訓,并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二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錄用,不勝任崗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解除勞動合同。
四、待遇
被錄用警務輔助人員薪酬待遇由區財政全額保障,依法繳納各類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本次招錄,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主動接受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督,確保錄用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
本簡章由蘇州市吳江區公安局負責解釋。
吳江區公安局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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