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工作人員結構,因工作需要,經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如皋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和如皋市社會矛盾糾紛調處中心面向全市公開選調工作人員5名?,F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選調原則堅持...
為進一步優化工作人員結構,因工作需要,經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如皋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和如皋市社會矛盾糾紛調處中心面向全市公開選調工作人員5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選調崗位、范圍和條件
(一)選調崗位及人數
崗位代碼 | 主管部門 | 選調單位 | 崗位 名稱 | 崗位級別 | 學歷 | 人數 | 其他資格條件 |
01 | 如皋市發改委 | 如皋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 | 管理崗位 | 管理十級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1 | 專業不限,基層工作滿3年及以上,且在鄉鎮企業服務中心2年及以上的工作經歷。 |
02 | 如皋市發改委 | 如皋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 | 助理工程師 | 專業技術十二級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1 | 具有助理工程師專業技術任職資格,基層工作滿3年及以上工作經歷。 |
03 | 如皋市發改委 | 如皋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 | 助理經濟師 | 專業技術十二級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1 | 基層工作滿3年及以上,且在鄉鎮企業服務中心2年及以上工作經歷。 |
04 | 如皋市發改委 | 如皋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 | 助理統計師 | 專業技術十二級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1 | 具有助理統計師專業技術任職資格,基層工作滿3年及以上工作經歷。 |
05 | 如皋市社會矛盾糾紛調處中心 | 如皋市社會矛盾糾紛調處中心 | 專職調解員 | 管理十級 | 本科及以上 | 1 | 專業不限,基層工作滿3年及以上,取得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
(二)選調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勤勉敬業,樂于奉獻;
2.我市在編在崗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5年4月之后出生);
4.身體健康,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擬選調崗位所需的相應資格條件;選調崗位條件中工作經歷,是指截止2020年4月前的累計工作經歷(按月計算);
6.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涉及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不得應聘到機關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三、實施選調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0年4月20日至4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報名地點:如皋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行政中心B1015(報考崗位:代碼01-04),聯系電話0513-87651295。
如皋市社會矛盾糾紛調處中心,綜治中心A315,長寧路100號,市公安局南門對面(報考崗位:代碼05),聯系電話0513-87284363。
(3)報名方式:本次選調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由選調單位會同其主管部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合格者聽通知領取《面試通知書》。對弄虛作假、違反選調紀律的報名人員,一經發現并查實,立即取消資格。
(4)需提交的相關材料:①《2020年如皋市部分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1份(見附件);②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張;③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④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⑤所在單位、主管部門蓋章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⑥近三年年度考核情況證明。
(5)注意事項:考生須如實填寫《報名表》,對自己報名信息的真實性負全責。凡考生弄虛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在任一環節,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
(二)考試。
報名并通過資格審查人數與相應選調崗位達到1:1及以上方可開考,如果報名人數不足,相應減少選調崗位,直至取消該崗位。
考試采取面試形式進行。重點考查面試者的專業知識、計劃協調、應變創新及語言表達能力等。成績采用百分制,設60分為合格線。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三)體檢。根據考試成績由高到低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出現同分的,通過加試確定)。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若有體檢不合格者,則按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重點考察報考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若有考察不合格者,則按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五)公示。根據考察情況確定擬選調人選。擬選調人選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信息公開欄人社局鏈接頁面公示(http://www.rugao.gov.cn/rgsrsj/xxgk/xxgk.html),時間7個工作日。
(六)錄用。公示結果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四、組織領導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考試由市人社局會同市發改委、市社會矛盾糾紛調處中心組織,市紀委監委監察組全程監督。選調工作以本《公告》為依據,一經發現并查實不符合本《公告》規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應聘人員的考試和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
五、其它
本公告由如皋市發改委、如皋市社會矛盾糾紛調處中心商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解釋。
咨詢電話:如皋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人事科0513-87651295;如皋市社會矛盾糾紛調處中心綜合科0513-87284363。
舉報電話:如皋市紀委監委派駐發改委紀檢監察組0513-87226315;如皋市紀委監委派駐政法委紀檢監察組0513-87190159。
附件:2020年如皋市部分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
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如皋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如皋市社會矛盾糾紛調處中心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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