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放管服改革,保障我區政務服務工作有序進行,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錄聘用制工作人員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一、招聘崗位及人數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及相關要求等...
為進一步推進放管服改革,保障我區政務服務工作有序進行,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錄聘用制工作人員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及相關要求等詳見《崗位簡介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聽黨指揮,服從命令,吃苦耐勞,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組織紀律性,能夠保守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3.報考人員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4年12月6日至2001年12月6日期間出生),且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具體要求見《崗位簡介表》(附件1)。
4.以下情況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2019年應屆畢業在校生;
(3)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或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的;
(4)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高等教育學籍的;
(5)被機關事業單位辭退不滿5年的;
(6)受到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降低崗位等級等處分不滿3年的,或受處分期間未滿的;
(7)因在報考中弄虛作假、在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聘用審批后考生放棄報到等被列入《宿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生誠信檔案庫》“黑名單”管理,自入庫之日起未滿3年的,不得報考;
(8)考生被認定存在“較重失信行為”未滿3年的,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5年的。具體可參閱蘇政辦發[2013]100號、蘇政辦發[2014]114號、宿公通[2015]28號、宿人社發[2015]190號等文件規定,或咨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5.自2019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所有環節中存在的各種違紀違規(含不誠信)行為,按規定記入全國統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或長期記錄,并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國家人社部令第35號)予以懲戒,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招錄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洋河新區組織宣傳統戰部、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共同組織,嚴格按照公布招聘事項、現場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和公示等步驟實施。
(一)公布招聘事項。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宿遷市洋河新區網等媒體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
(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
1.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人員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歷證明(學信網查詢http://www.chsi.com.cn/)、相關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2)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照2張;
2.報名地點:洋河新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綜合科(地址:洋河新區為民服務中心二樓213室),聯系電話:0527-82668030,聯系人:王科長。
3.報名時間:2019年12月9日—2019年12月1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休息日不接受報名)。
4.資格審查:報考人員現場進行資格審查。
5.考試費用:通過資格審查后,收取考試費用100元/人。
6.招聘崗位的面試開考比例為1:2,進入面試的考生名單在市洋河新區網上公布。
(三)面試。
經資格初審合格后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面試分值為100分,主要考核應聘者的服務意識、工作態度、語言表達能力、責任感與進取心、應變能力等方面的綜合素質。如形不成競爭,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即面試總分的60%)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市洋河新區網上公告)。
(四)體檢。
按照面試成績,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人選名單在市洋河新區網上公布。
體檢工作由市洋河新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人員中的在職人員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須提供原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否則取消其體檢資格。
因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產生缺額的,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五)考察和公示。
體檢合格人員由市洋河新區組織考察,考察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2017版)執行,考察對象個人信用情況、違法犯罪記錄情況納入考察范圍。考察結束前,考生為在職人員的,須提供原單位出具的無經濟問題證明,未按時提供的,視為考察不合格。考察開始后,市洋河新區即開始函調本人人事檔案。
公示考察結束后,根據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市洋河新區網上公示7天。
(六)聘用及待遇
擬聘用人員與洋河新區興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簽訂聘用合同,人員實行派遣制,派遣至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需求的崗位上工作。首次合同服務期為3年(實行3年一簽),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間按國家規定執行,試用不合格的,由洋河新區興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期滿后,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和考核結果,需要繼續留用的,由洋河新區興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與擬聘用人員續簽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各種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
在體檢、考察、公示階段,因各種原因出現缺額的,在本崗位面試考生中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聘用人員待遇擬參照新區普通聘用人員工資標準執行。
五、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程序、條件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六、本簡章由宿遷市洋河新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
洋河新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0527-82668030
洋河新區組織宣傳統戰部0527-82668017
監督電話:洋河新區監察審計局0527-82668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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