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江蘇旅游職業學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事代理制工作人員(第二批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報名條件及崗位需求(一)報名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因工作需要,江蘇旅游職業學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事代理制工作人員(第二批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及崗位需求
(一)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有堅定的政治立場、較高的政治素質和堅定的理想信念,堅決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熱愛高等教育事業;
2、能為人師表,有較強的責任心和奉獻精神,有志于長期從事教育工作,具有良好的團隊協作精神;
3、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9年8月31日前畢業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4、身心健康,具備報考崗位的專業要求及資格條件;
5、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蘇人社發[2012]418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崗位性質及崗位需求
崗位性質:人事代理制;
崗位需求:詳見附件1。
二、報名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至2019年9月4日18:00;
報名方式:應聘者直接將相關材料發送至學校人事處郵箱yzsxrs@126.com,發送主題請以“人事代理招聘+崗位號+姓名+畢業學校+專業+高校人才網”格式注明。
(二)報名注意事項及資格審查
1、招聘崗位開考比例為1:2,當資格審查通過人員不足1:2時,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
2、應聘人員只能從所有崗位選擇一個崗位報名,不得多報。資格初審郵件回復通過后,不可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郵件回復未通過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
3、應聘者報名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1)《江蘇旅游職業學院應聘人員登記表》(見附件2),《江蘇旅游職業學院應聘人員信息采集表》(見附件3),請在公告發布網頁上下載,并按要求認真填寫。
(2)自薦材料:提供身份證、與招聘崗位相關的工作經歷證明、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學信網學歷驗證、各類獲獎證書、技能證書、主要學生干部經歷等證明材料掃描件;在海外取得學歷學位者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掃描件。相關證件材料在資格復審時必須提供原件。
登記表、采集表和自薦材料歸入一個文件夾壓縮打包。請嚴格按照要求填寫表格、發送郵件,不按要求和重復發送郵件者不予通過初審。
(3)被列為面試的人員另行通知,未接到面試通知者,應聘材料恕不退回。
4、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報名費和考試費。
5、招聘單位于報名截止日起5個工作日內在江蘇旅游職業學院官網上公示應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核結果。
6、凡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考核方式及組織
(一)考核方式為:面試。(備注:1號、2號崗位如報名人數超過30人,考試方式更改為筆試+面試)
(二)考核的具體要求及時間將通過郵件或電話另行通知。面試考核總分為100分,達到60分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錄用,面試成績當場通知應聘人員。若增加筆試考核(報名人數超過30人),則筆試考核總分為100分,達到60分為合格,筆試考核成績將于考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公布。
(三)若在第一輪進行筆試考核,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待資格復審通過后進入面試。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進入復審。如有復審不通過人員,根據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人員名單將在學院官網公布。
(四)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
最終成績計算方式:面試×100%(若該崗位第一輪設置筆試環節,最終成績計算方式更改為: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本次招考工作(自報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擬聘用人選名單)計劃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
四、體檢考察及聘用
按照考核總成績排名(總成績相同時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員名單,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其中應聘教師崗位的,還需符合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要求。
根據考核和體檢結果,經學校考察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江蘇旅游職業學院官網公示。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由學校人事處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在學校規定期限內不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或提供不了與原單位解除關系證明或應屆畢業生未能按期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按照國家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政策咨詢
江蘇旅游職業學院人事處負責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詢。
咨詢電話:0514-87431662,0514-87431394
聯系人:呂老師、周老師
六、招聘工作監督
江蘇旅游職業學院紀委、監察處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督。
紀檢監督電話:0514-87437755
聯系人:陳老師
附件:
注:請勿修改報名表格式。
江蘇旅游職業學院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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