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研究生招生應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積極推進專業學位與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分類選拔。
10月8日,教育部公布《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下稱《規定》),明確碩士研究生招生應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積極推進專業學位與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分類選拔。
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初試由國家統一組織,復試由招生單位自行組織。網上報名時間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日9:00-22:00。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教育部有關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初試時間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考試時長為6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3日舉行。
《規定》顯示,所有考生均須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逾期不得補辦。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在報考點選擇上,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單獨考試考生應選擇招生單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
《規定》強調,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是選拔性考試,試題應能考查考生是否具備碩士研究生入學的基本能力和專業素質,有一定的區分度,難易程度適當,不得出現政治性的錯誤,避免出現學術界尚有爭議的問題。鼓勵招生單位不斷豐富完善自命題科目的試題題型。鼓勵招生單位優先選用全國統一命題科目試卷,或招生單位間聯合命題。
此外,招生單位要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復試錄取辦法和各院系實施細則,明確復試時間、地點、內容、方式、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成績使用辦法、工作程序、組織管理、咨詢渠道等,提前在本單位網站向社會公布并嚴格執行。未提前公布的復試錄取辦法一律無效。招生單位復試工作一般應在錄取當年4月底前完成。
對于復試,《規定》明確應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由招生單位自主確定并提前公布,進入復試的考生人數一般不少于各學科專業已公布招生計劃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招生單位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時,可組織開展調劑工作。招生單位接受所有考生調劑申請均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進行,嚴禁通過其他渠道接受考生調劑申請。
《規定》要求,招生單位在確定擬錄取名單前,要全面開展錄取檢查,對報考資格、錄取條件、錄取程序等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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