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國語大學是中國共產黨創辦的第一所外國語高等學校,是教育部直屬首批“211工程”高校、“985”優勢學科創新平臺高校、首批“雙一流”建設高校。在80余年的辦學歷程中,學校為黨育人、為國育才,緊...
北京外國語大學2023年
高校專項招生簡章
北京外國語大學是中國共產黨創辦的第一所外國語高等學校,是教育部直屬首批“211工程”高校、“985”優勢學科創新平臺高校、首批“雙一流”建設高校。在80余年的辦學歷程中,學校為黨育人、為國育才,緊密結合國家戰略發展需要,形成“外、特、精、通”的辦學理念和“兼容并蓄、博學篤行”的校訓精神,以“語通中外,道濟天下”為使命,聚焦全球語言、全球文化及全球治理,培養了大批有家國情懷、有全球視野、有專業本領的復合型人才。
學校現已獲批開設101種外國語言,開齊了與中國建交國家的官方用語,形成了以外國語言文學學科為主體,文、法、經、管、教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格局。學校積極推動中國更好走向世界,世界更好認識中國,與世界上81個國家和地區的324所高校和學術機構開展交流,承辦23所位于亞、歐、美洲18個國家的海外孔子學院,居國內高校之首,吸引了來自全球100多個國家的學生來校學習。學校現有54個專業入選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擁有41個區域和國別研究基地、3個教育部人文交流研究中心,為開展人才培養、學生就業創業、深造發展提供了廣闊的平臺。
為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關于做好2023年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2023年繼續實施高校專項招生,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
一、領導機構
高校專項招生工作由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由本科招生辦公室組織和實施。
二、報名條件
考生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堅定的愛國主義信念,品學兼優、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符合2023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4.外語學習能力突出,具有濃厚的外語學習興趣。
注:往年被專項計劃錄取后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審核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負責。
三、招生計劃和專業
1.招生計劃為30人以內。
2.招生專業(大類)為:英語、德語、日語、俄語、漢語言文學、漢語國際教育、新聞學、法學、外交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工商管理類、世界史。
3.招生的外語專業中,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外語專業可招收任何外語語種考生,但入校后第二外語均為英語。
4.我校將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報名及初審通過情況確定高校專項分省分專業擬招生計劃數,并通過我校本科招生網(https://joinus.bfsu.edu.cn/)向社會公布。
四、報名辦法
1.網上報名:2023年4月5日-25日,考生登錄陽光高考網上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申請注冊賬號,登錄后按要求完整、如實填寫報名信息。
2.考生在報名系統里填寫和上傳各類報名材料,不需郵寄紙質材料。
(1)北京外國語大學2023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網上報名時,按系統提示填寫個人信息,系統將自動生成申請表,考生下載打印,在申請表規定位置完成中學負責人簽字、學校蓋章、本人簽字,掃描后再次上傳;
(2)戶籍證明:戶籍卡或戶口本(首頁、戶主頁及本人所在頁均需上傳);須能夠證明考生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且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3)學籍證明:學籍卡或學生證,有高中3年間各學期注冊蓋章。
上傳申請表及材料應為原件彩色掃描件或高清照片,確保完整清晰。考生應確保報名材料符合要求、真實有效。未按要求提交報名材料的,視為自愿放棄;材料不清晰、誤填、漏填或提供虛假材料的,視為報名無效。
3.考生所在中學應將推薦考生的課程成績、模擬考試成績及排名、參加北外高校專項報名資格等信息在校內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考生方可報名。
五、初審
1.我校將成立專家組對報名考生資料進行初審,依據審核情況確定報考資格。
2.請考生于2023年5月下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初審結果,初審結果分為“通過”和“未通過”二檔。
六、公示
初審通過的考生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和陽光高考平臺上進行公示,公示合格的考生有資格填報我校高校專項招生志愿。
凡未報名、初審未通過以及公示不合格的考生不具備資格填報我校高校專項招生志愿,我校將不予錄取。
七、填報志愿
取得報考資格的考生應根據我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填報所在省份規定的相應批次高考志愿。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為準。
八、錄取
錄取階段,將根據考生填報志愿的情況,按高考實際考分排名,由高到低按專業志愿依次錄取。高考總分為750分的省份,錄取考生的高考投檔分須達到我校在該省相應批次模擬投檔線下40分以內(但不低于所在省份同科類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數線。總分為其他分值的,按相應比例折算。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數線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經所在省級招辦批準后,由我校審查、錄取。
實施新高考省份不分文理,具體選考科目以所在省市考試院發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依據學校學科專業特點,除考生所在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不組織高考外語口試的省份外,所有報考我校的考生必須參加外語口試且成績合格(廣西壯族自治區考生要求達到A等)。外語口試的組織及口試內容和成績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負責實施。
錄取結果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和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
九、監督機制
1.學校將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選拔程序,加強過程管理,公示相關信息。
2.北京外國語大學招生監察辦公室負責對招生全過程進行監督。
3.高校專項招生具有和高考相同的嚴肅性。考生應如實申報有關材料,有關中學應嚴格組織推薦工作,對考生成績、排名等相關資料的真實性進行把關。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在高校專項招生中存在“違規承諾及操作、虛報或偽造、編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替考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的,一經查實,將取消該考生的錄取資格,并按相關規定報考生所在省份考試院處理。
十、我校高校專項招生的報名及錄取不收取任何費用。被錄取的考生因家庭經濟原因不能報到的,可以向我校申請資助。聯系電話為010-88816570,聯系部門為學生處資助中心。另外,我校設立學業支持中心,將面向高校專項錄取的大一新生開展學業幫扶工作。
十一、我校未組織任何有關高考招生的培訓,也未委托其他機構或者個人開展招生的培訓和報名等工作。有關招生信息均以我校本科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上發布的信息為準。
十二、本招生簡章經北京外國語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通過,由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教育部公布新的政策及工作要求,本簡章將做相應調整,另行通知。
十三、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三環北路2號,北京外國語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100089
聯系電話:010-88816254,010-88816481
傳 真:010-88810273
電子郵箱:bwzsb@bfsu.edu.cn
本科招生網:https://joinus.bfsu.edu.cn
招生監督電話:010-88816259
招生監督郵箱:bwjjw@bfsu.edu.cn
來源:北京外國語大學本科招生辦
注:以上內容由院校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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