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及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積極探索“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考試招生模式,綜合考量考生高考文化分、高校考核結果...
4月底前, 各高校向社會公布招生簡章。
5月10日前,符合我省高考及高校綜合評價招生報名條件的考生,可按高校確定的報名時間和方式報名。
5月25日前,高校對考生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及時告知考生初審結果,并在本校網站公示,同時將初審通過的考生名單報送省教育考試院。
高考結束后,各高校組織考核、確定入選名單并公示。
7月,省教育考試院投檔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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