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不得擅自擴大招生規模,不得隨意劃轉招生計劃。
11月23日,河南省教育廳發布《關于下達2021年河南省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計劃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規范高校招生和辦學行為,根據《通知》,今年河南省安排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計劃34.04萬人,其中,本科17.07萬人,專科16.97萬人。
高校不得擅自擴大招生規模,不得隨意劃轉招生計劃
根據相關要求,河南省教育廳繼續對分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安排結構進行了調控,取消了連續多年報考人數較少、開班教學困難的學校和專業的招生資格。
《通知》指出,各高校要充分發揮招生計劃的宏觀調控作用,進一步完善招生計劃分配模式,建立多維度的招生計劃結構動態調整機制,充分考慮學校的辦學定位、辦學條件和能力、地方經濟建設的需要等因素,科學合理確定成人高等教育的辦學層次、專業和計劃。
同時,各普通高校要統籌好本校各類型教育的發展,把成人高等教育納入到學校的總體發展規劃,保持成人高等教育與普通高等教育規模合理比例結構,保證學校成人高等教育與普通高等教育協調發展,逐步實現同層次同專業的成人教育與全日制教育同校同質。
《通知》要求,各高校要堅決維護招生計劃的嚴肅性,嚴格執行已下達的招生計劃,不得擅自擴大招生規模,不得隨意劃轉招生計劃,不得將已錄取的學生安排在未經批準的辦學地點就讀,不得私自變更計劃類型、辦學層次,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移、下放招生計劃管理權限,不得在教育部招生計劃管理系統外擅自調整招生計劃。
各普通高校不得將函授、業余等學習形式的招生計劃用于招收脫產學生,不得舉辦成人脫產班。規范招生計劃調整程序,所有招生計劃的編制、上報、匯總、分發、調整等工作必須通過教育部“全國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分省計劃網上管理系統”進行,未經教育部分送的招生計劃一律不得安排招生。
開展新生資格復查,嚴防冒名頂替
《通知》還提出嚴格招生資格管理,除在教育部招生計劃管理系統編制并分發招生計劃的高校外,其他任何學校和單位均不得安排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計劃,也不得掛靠具有招生資格的學校和單位招生。
嚴禁高等學校與個人、非法人單位和不具備條件的機構合作辦學,嚴禁將招生計劃安排至未經備案的校外教學點,嚴禁將脫產招生計劃安排至函授站(點)進行招生,嚴禁異地開設臨床醫學類、藝術類和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醫學門類中的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針灸推拿學、預防醫學、麻醉學、醫學影像學和醫學檢驗等專業不得安排函授招生計劃。
此外,嚴格開展新生資格復查,嚴防冒名頂替。對出現亂招生、亂辦班、隨意許諾頒發學歷文憑等違規行為,一經發現,將壓縮舉辦院校招生規模,直至取消其招生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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