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溧水區2020年小學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號)精神,進一步規范教育秩序,營造良好教育生態,促進教育公平...
南京市溧水區2020年小學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號)精神,進一步規范教育秩序,營造良好教育生態,促進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質量,根據《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規定,依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蘇教基〔2020〕4號)和《2020年全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意見》(寧教〔2020〕5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就2020年小學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入學基本條件
1.入學年齡:年滿六周歲,即:2014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各小學必須嚴格執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不足齡兒童入學;適齡兒童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可由監護人提出申請報區教育局基教科備案。
2.適齡兒童應具有行政轄區內家庭戶常住戶口。原則上戶籍與實際常住地、住房產權證(持有者應為法定監護人)三者一致。
招生過程中需審核材料:全家戶口簿、房產證(持有者應為兒童法定監護人,不含純商業用房)、出生證、入學兒童預防接種情況評價單(外地來溧入學兒童需提供預防接種證)等。
二、非城區小學招生
各鎮(街)中心小學負責本鎮(街)范圍內適齡兒童的招生工作,統一劃定本鎮(街)內各小學的施教范圍,具體安排招生日程。
三、城區小學招生
1.學區劃分
(1)永陽街道(不含原東廬):
①實驗小學通濟街校區:秦淮大道與河北路(規劃)交界口沿秦淮大道向南→青年路向西→淮源街向南→中山路向西→彎子口→珍珠路→珍珠橋→沿河街向西→北門橋→望京街向北→雙塘路向北→永壽路向東南→中山橋→河北路(規劃)→秦淮大道合圍的永陽街道所屬區域。
②實驗小學中山東路校區:省道246與青年東路交界口沿青年東路向西→青年路向西→淮源街向南→秀園路向東→秦淮大道向南→天生橋大道向東→246省道向北合圍區域。
③實驗小學崇文路校區:246省道與天生橋大道交界口沿天生橋大道向西→秦淮大道向北→秀園路向西→珍珠南路向南→高平大街向東→246省道向北合圍區域。
④狀元坊小學學區:為原黃栗樹村→毓秀路→南門橋→中大街→南門口→中山路向東→彎子口→珍珠路→珍珠橋→沿河街向西→北門橋→望京街向北→雙塘路向北→永壽路向西→棲鳳路合圍的永陽鎮街道所轄區域。
⑤第三小學學區:
1)三小老校區未改造完成前,學區為原黃栗樹村→毓秀路→南門橋→中大街→南門口→中山路向東→淮源街向南→秀園路向西→珍珠南路向南延伸合圍的永陽街道區域(不含原東廬)。
2)三小老校區改造完成后,按照淮源街和秀園路交界口→秀園路向西→秀園路至毓秀路交界口劃分,北面為三小老校區,南面為新龍路校區。
⑥新區小學學區:246省道與青年東路交界口沿青年東路向西→秦淮大道向北→開園路向東所合圍區域以及該區域東側永陽街道范圍(不含原東廬)。
(2)開發區:
①烏山小學、柘塘小學、群力小學、沙河小學:學區保持不變。
②開發區小學、游府西街小學溧水分校:在原開發區所轄的機場路、前進和荷花三個社區范圍內(不含原柘塘、烏山、群力轄區),以珍珠北路為界,東側為開發區小學學區,西側為游府西街小學溧水分校學區。
2. 招生規模及人數控制
原則上,各小學計劃招生規模為:實驗小學通濟街校區8個班,實驗小學中山東路校區6個班,實驗小學崇文路校區10個班;狀元坊小學8個班,游府西街小學分校8個班,第三小學(新龍路校區)7個班、開發區小學本部8個班,永陽新區小學6個班。各小學起始年級班額必須控制在45人(含)之內。
3.特殊情況處理
(1)在符合城區小學入學條件的生源中,若戶籍與房產不屬于同一學區的,則分配至房產所在學區的小學入學;若只有戶籍而沒有房產,經核實屬于“空掛”戶籍,則屬永陽街道戶籍的一律調劑到新區小學入學,屬開發區機場路、前進和荷花三個社區戶籍的一律調劑到開發區小學入學。相關家長必須提供有關的證件,招生學校應對所提供的有關證件和實際住地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如所提供的房產屬共有產權,則該生及其監護人必須擁有該處房產的50%(含)以上產權。
(2)對于永陽街道(不含原東廬)被拆遷的家庭戶,在拆遷公告發布之前出生或落戶的戶籍兒童,根據家長意愿,可以在原學區學校或拆遷安置點學區學校選擇其一就讀,但必須提供有關拆遷協議(原件)、戶口簿及有關證明材料等。
對于原開發區珍珠北路以西(不含原柘塘、烏山、群力)被拆遷的家庭戶,在2017年8月31日(即:游小分校建成使用)之前出生或落戶的戶籍兒童,根據家長意愿,可以在開發區小學或游府西街小學溧水分校兩校選擇其一就讀,但必須提供有關拆遷協議(原件)、戶口簿及有關證明材料等。
(3)對于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擁有永陽街道或開發區范圍內(不含原東廬、烏山、柘塘、群力)房產且有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并實際居住,但不具有上述區域內戶籍的兒童,在城區小學完成學區生招收任務后,若房產所在學區的學校學位有空余,則由學生法定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可照顧性安排在相應小學入學;若房產所在學區的學校學位已滿,則由教育局統籌安排。
此項照顧性政策只適用于2020年一年級新生入學,中途轉學需按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4.政策照顧對象
在2020年秋季小學入學招生過程中,對以下對象給予照顧:因公犧牲的軍人和警察子女;駐溧部隊現役軍人子女;“創業南京”英才計劃人才子女;納入服務保障的溧水區創新創業人才子女;《溧水區關心關愛企業家十條措施》相關服務保障對象子女;因公致殘六級及以上或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伍軍人、警察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全國勞模及對溧水經濟社會發展做出重要貢獻人員子女。符合條件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溧水區2020年赴湖北一線醫務人員等子女按有關文件精神執行。(以上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原件)
5.有效信息截止時間
戶籍遷移落入時間和房產證領取時間等信息一律截止于2020年7月31日。在2020年8月1日—8月31日期間發生戶籍遷移、房產證變更的新生,原則上按原戶籍和房產信息處理。
四、工作要求
1. 落實法定責任,依法保障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各小學要嚴格落實《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規定,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各校要建立失學輟學適齡兒童工作臺帳,認真落實聯控聯保工作機制,切實做好控輟保學工作。嚴禁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2. 堅持公平原則,保障特殊群體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根據省、市有關規定,按照《南京市溧水區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管理辦法》,積極穩妥做好來溧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工作,保障符合政策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積極推進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夠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就便隨班就讀,各校嚴格做到“零拒絕”。隨遷子女回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讀的,學校必須按要求予以接受。轉入學校應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管理信息系統中轉接學生學籍,轉入、轉出學校和雙方學校學籍主管部門應當分別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學生學籍轉接。
3. 嚴格執行紀律,落實國家和省市相關要求。各校要堅決貫徹落實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要求和省市義務教育學校違規辦學行為專項治理相關要求。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招生結束后,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嚴禁各類學校對學生成績進行公示或排名;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4. 健全監管機制,強化中小學招生督查問責。各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完善招生工作流程和招生結果公示制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區教育局和教育督導部門將強化招生過程的管理和督查,設立招生舉報和申訴電話(57218556、57213161),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發現違規招生的行為,一經查實,堅決查處,取消相關學校和個人的評優、表彰、獎勵資格,違規行為情節嚴重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依紀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5. 加強招生宣傳,營造良好教育生態和輿論氛圍。區教育局各職能科室和各校要積極做好招生政策的正面宣傳,認真、耐心、細致地做好招生政策的解釋工作,回應人民群眾關切;同時要與新聞宣傳部門和有關單位通力合作,保證對外宣傳和政策解釋的一致性,進一步提高政策的社會知曉率。要引導廣大家長充分認識就近入學對于學生健康成長的價值和意義,樹立科學教育觀念,把培養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習慣作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務,理性幫助孩子確定成長目標,克服唯分數、唯升學的功利化傾向,避免盲目跟風擇校。各個學校要在顯著位置張貼招生事項公告,公布區教育局和學校招生工作電話,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附件:2020年南京市溧水區小學招生工作時間安排
南京市溧水區教育局
2020年6月15日
溧水區2020年小學招生入學工作日程安排
6月15日前,區教育局公布2020年小學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意見。
6月16日,召開全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會議。
6月22日-7月20日,家長完成網上招生報名登記。
7月25日前,城區各小學對一年級新生登記信息進行現場核實。各鎮(街)中心小學根據劃定的學區范圍,自行安排一年級新生招生登記審核工作。
8月5日前,城區小學分批次公布新生名單。各鎮(街)中心校、村完小公布新生名單。
8月10日前,根據各校招生數量,統籌協調城區小學新生學位派定,各小學上報一年級新生招錄名冊(電子稿、紙質稿),并需校長簽字,加蓋學校公章。
8月25日前,完成來溧務工隨遷子女學位派定工作。
南京市溧水區2020年初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號)精神,進一步規范教育秩序,營造良好教育生態,促進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質量,根據《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規定,依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蘇教基〔2020〕4號)和《2020年全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意見》(寧教〔2020〕5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就2020年初中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非城區初中學校招生
1.非城區初中學校按學區對口招生的原則,及時做好新生錄取工作,嚴禁跨學區招生。各小學應及時、準確地向相應的初中校提供應屆小學畢業生信息。具有溧水各鎮(街)戶籍在外借讀的小學畢業生回原籍,相應的初中校必須按政策安排其入學。
2.柘塘初中、群力初中:原柘塘、烏山戶籍的柘塘中心小學、烏山小學畢業生安排在柘塘初級中學入學;原群力戶籍的群力小學畢業生安排在群力初級中學入學。
3.東廬初中:原東廬戶籍的東廬小學、石家山小學畢業生安排在東廬初級中學入學。
二、城區初中學校招生
1.基本條件
具有永陽街道(不含原東廬)和開發區四個社區(機場路社區、前進社區、荷花社區和沙河社區)常住戶籍,且該生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以上區域內有房產的小學應屆畢業生。招生學校需審核材料:小學畢業生學籍卡(需畢業學校蓋章)、學生家庭戶口簿、不動產產權證或房產證(持有者應是該生的法定監護人或本人,不含純商業用房)等。
2.學區劃分
(1)省溧中附屬初中:中山西路—中山路—彎子口—中山路—中山東路以南的城區范圍。
(2)第一初中:中山西路—中山路—彎子口—中山路—中山東路以北,開發區和永陽街道行政區劃分界線以南的城區范圍。
(3)金陵中學溧水分校:開發區行政區域內四個社區(機場路社區、前進社區、荷花社區和沙河社區),不含原柘塘、烏山、群力。
3.班額控制
原則上各校招生規模為:省溧中附屬初中16個班,第一初中16個班,金陵中學溧水分校12個班。班額必須控制在50人(含)之內。
4.特殊情況處理
(1)在符合城區小升初條件的生源中,戶口簿與房產證不屬于同一學區的,則分配至房產所在學區的初中入學;只有永陽街道(不含原東廬)和開發區四個社區(機場路社區、前進社區、荷花社區和沙河社區)常住戶籍,但以上區域內沒有房產的“空掛”戶籍學生,由教育局根據招生情況在城區初中學校中統籌安排。小升初對象必須提供相關的證件,招生學校對所提供的有關證件和實際住地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核實無誤再錄取。如所提供的房產屬共有產權,則該生或其監護人必須擁有該處房產的50%(含)以上產權。
(2)對于永陽街道(不含原東廬)被拆遷家庭,在拆遷公告發布之前出生或落戶的戶籍兒童少年,可以在原學區學校或安置點學區學校自主選擇一所學校就讀,但必須提供有關拆遷協議(原件)、戶口簿及有關證明材料。
(3)學生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永陽街道(不含原東廬)和開發區四個社區(機場路社區、前進社區、荷花社區和沙河社區)區域范圍內擁有房產且有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并實際居住,但不具備以上區域內的戶籍,此類對象在城區初中招收學區生后有空余學位的情況下,由學生法定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可根據房產所在學區照顧性安排在相應初中入學;若房產所在學區學校學位已滿,由教育局統籌安排。
此項照顧性政策只適用于2020年初一新生入學,中途轉學需按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5.政策照顧對象
在初中入學招生過程中,對以下對象給予照顧:因公犧牲的軍人和警察子女;駐溧部隊現役軍人子女;“創業南京”英才計劃人才子女;納入服務保障的溧水區創新創業人才子女;《溧水區關心關愛企業家十條措施》相關服務保障對象子女;因公致殘六級及以上或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伍軍人、警察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全國勞模及對溧水經濟社會發展做出重要貢獻人員子女。符合條件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溧水區2020年赴湖北一線醫務人員等子女按有關文件精神執行。(以上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原件)
6.有效信息截止時間
戶籍遷移并落入的時間和房產證領取的時間等信息一律截止于2020年7月31日。在2020年8月1日—8月31日期間發生戶籍遷移、房產證變更的新生,原則上按原戶籍和房產信息處理。
三、工作要求
1. 落實法定責任,依法保障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各初中學校要嚴格落實《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規定,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各校要建立失學輟學適齡兒童工作臺帳,認真落實聯控聯保工作機制,切實做好控輟保學工作。嚴禁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2. 堅持公平原則,保障特殊群體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根據省、市有關規定,按照《南京市溧水區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管理辦法》,積極穩妥做好來溧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工作,保障符合政策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積極推進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夠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就便隨班就讀,各校嚴格做到“零拒絕”。隨遷子女回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讀的,學校必須按要求予以接受。轉入學校應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管理信息系統中轉接學生學籍,轉入、轉出學校和雙方學校學籍主管部門應當分別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學生學籍轉接。
3. 嚴格執行紀律,落實國家和省市相關要求。各校要堅決貫徹落實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要求和省市義務教育學校違規辦學行為專項治理相關要求。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招生結束后,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嚴禁初中學校對學生進行中考成績排名、宣傳中考狀元和升學率,教育行政部門也不得對學校中考情況進行排名,以及向學校提供非本校的中考成績數據;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4. 健全監管機制,強化中小學招生督查問責。各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完善招生工作流程和招生結果公示制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區教育局和教育督導部門將強化招生過程的管理和督查,區教育局設立招生舉報和申訴電話(57218556、57213161),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發現違規招生的行為,一經查實,堅決查處,取消相關學校和個人的評優、表彰、獎勵資格,違規行為情節嚴重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依紀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5. 加強招生宣傳,營造良好教育生態和輿論氛圍。區教育局各職能科室和各校要積極做好招生政策的正面宣傳,認真、耐心、細致地做好招生政策的解釋工作,回應人民群眾關切;同時要與新聞宣傳部門和有關單位通力合作,保證對外宣傳和政策解釋的一致性,進一步提高政策的社會知曉率。要引導廣大家長充分認識就近入學對于學生健康成長的價值和意義,樹立科學教育觀念,把培養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習慣作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務,理性幫助孩子確定成長目標,克服唯分數、唯升學的功利化傾向,避免盲目跟風擇校。各個學校要在顯著位置張貼招生事項公告,公布區教育局和學校招生工作電話,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附件:2020年南京市溧水區初中招生工作時間安排
南京市溧水區教育局
2020年6月15日
2020年南京市溧水區初中招生入學工作日程安排
6月15日前,區教育局公布2020年初中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意見。
6月16日,召開全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會議。
6月19日至20日,溧水區在外借讀小學畢業生在區教育局基教科報名登記。
6月21日前,全區各小學在學籍系統中檢驗小學畢業生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證號),打印學籍卡并蓋章后(初一新生注冊學籍的依據)交學生和家長。
6月22日- 7月20日,家長完成網上招生報名登記。
7月25日前,各鎮(街)中心校、村完小將小學畢業生名單提交給相應的初中,各初中進行招生登記審核工作,學生須提交小學畢業生學籍卡。
7月25日前,城區各初中分批次對初一年級新生登記信息進行現場核實。
8月5日前,城區各初中分批次公布錄取名單。
8月10日前,根據各校招生數量,統籌協調城區初中新生學位派定,各初中上報初一新生招錄名冊(電子稿、紙質稿),并需校長簽字,加蓋學校公章。
8月25日前,完成來溧務工隨遷子女學位派定工作。
2020年溧水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登記告家長書
根據市、區2020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的要求,結合我區實際, 2020年招生工作實行“網上平臺報名登記,錄取學校預約家長到校材料面審”的方式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招生政策及相關要求:詳見溧水教育網http://www.njlsedu.cn/
二、網上信息登記流程及審核安排
請使用手機掃描下方二維碼,再根據步驟完成報名流程
使用電腦報名網址(復制以下網址進入:
http://enroll.njlsedu.cn:9080/pc_secureproxy/regist_resource/pc/login.html
1.6月22日-7月20日,按照以上兩種方式均可以進行報名,具體操作由原畢業小學(幼兒園)負責培訓,網絡操作問題咨詢原畢業小學(幼兒園)。各校(園)應盡最大努力幫助填報有困難的家長進行網上報名和登記。
2.報名登記成功后,學校于7月25日前分批次確認審核學生信息,并通過手機短信預約家長帶材料到學校面審(家長也可以用登錄招生報名系統查看學校的通知)。
3.所有在溧水區初中、小學就讀的適齡兒童、少年必須在7月20日前按照要求進行網上報名登記。7月20日24時平臺關閉。任何學校錄取學生必須通過招生平臺,不允許在平臺之外私自錄取學生,區教育局將加強流程規范監管。未網上報名登記的學生由教育局根據招生政策及各校招生數量,統籌相對就近學校安排就讀。
4.家長報名登記必須按照如實填報相關信息,若經過學校和區教育局材料原件面審或跟有關部門數據對接比對,有提供虛假證件情況,則登記無效,責任自負,同時教育部門向區有關征信部門匯報。
三、城區新生錄取信息公示
8月1日前,城區小學、初中公示通過審核的第一批學生名單(含學區生、 祖孫三代共住唯一產權房、拆遷安置家庭子女、政策照顧對象子女等)。8月5日前公布照顧性安排錄取名單(指城區有房產且有產權證但沒有城區戶籍對象子女)。公示名單屆時在招生學校門口查看,若有異議請直接致電招生學校。
網上招生報名登記操作咨詢:原畢業小學(幼兒園)
招生投訴和政策咨詢電話:基教科025—57218556
南京市溧水區教育局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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